逐条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下)

来源:知信法务

文章摘要
摘要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摘要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刑法修正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笔者将对本次修正案的内容逐一进行解读。
1.扰乱市场秩序罪

解读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本次修正案采取列举了三项具体行为
来框定在提供特定范围内的中介、辅助服务,待进一步的细则有望通过相关的司法解释来明确。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解读
本次修正案对“强奸罪”新增了两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一、把原来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的年龄段再细拆分为两个区间,
即十周岁至十四周岁;和十周岁以下。
此举的目的,是填补了强奸罪若判处十年以上需额外具备多人、公开或严重伤害后果等条件,唯独对幼女年龄不设限的空白。
但笔者也发现,关于“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此条款,在逻辑表述上是否有必要再另行区分“奸淫”与“造成伤害”,期待配套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
二、针对十四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新增“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也将作为入罪依据。
至此,针对性侵犯未成年女性的行为,刑法层面
从【十周岁以下~十至十四周岁~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三段年龄进一步加以完善。
根据不同的行为特征和身份特征,对应了不同的量刑幅度,彰显了刑法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而针对猥亵儿童的行为,本次修正案以强奸罪的升格标准为参考,使得性侵害妇女儿童的行为,能够保持在统一的裁判思路下,避免“同案不同判”的局面。
典型事件:
10.4百香果女童被奸杀案、湛江教师强奸幼女案


3.侵犯财产罪

解读
本次修正案针对涉单位侵财类犯罪有两点:
一、基准刑调整
职务侵占罪从原定五年以下、五年以上的法定基准刑,调整为三年以下,三至十年,十年以上至无期;挪用资金罪从原定三年以下,三至十年的法定基准刑,调整为三年以下,三至七年,七年以上;
二、增设特殊从轻减轻条件
挪用公款罪新增在公诉前退还资金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法定减刑条件,但是和非吸犯罪面临同样的问题。
司法实践中,在公诉前,一般较难以把握最终的涉案金额,所以是未明确金额直接退赃退赔,还是放弃该法定减刑条件于公诉后进一步核实,将会是考验诉辩双方的一个难题。
4.扰乱公共秩序罪

解读
为了适应当下社会的飞速发展,解决日益产生的“新矛盾”,就近几年社会高度关注的几个重点问题。
本次修正案在“扰乱公共秩序罪”一节中给出了如下答案:
【一】由于司法实践中多年缺乏关于“暴力抗拒执法”的精细化规定,导致同类情节下的妨害公务罪也存在判罚不一致的情况,本次修正案明确了具体的“妨害行为”的参考标准。
同时在就“使用刀具和驾驶机动车撞击”两类暴力行为里,从原来统一在五年以下,明确了从三年以上起的量刑起点。
【二】“冒名顶替上学”行为作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附随条款,也正式入罪了。
典型事件:
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事件
【三】“高空抛物”行为也正式入罪了。
但值得强调的是,其行为特征仍限定于“抛掷”,即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
而对于“高空坠物”造成的人身伤害纠纷,依然由民事侵权责任予以调整。
典型事件:
抛砖砸死女婴事件
【四】“非法讨债”作为寻衅滋事的附随条款,正式入罪。
但笔者认为,立法本意是规范整顿容易滋生暴力催收的金融乱象,减轻司法实务的处理难度。
但催收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犯罪,且是基于合法、明确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后行为,这与寻衅滋事罪要求滋扰不特定对象的入罪条件有所违背。
同时对于何为“非法债务”,解释较为模糊。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就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 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4(LPR)的 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而该新规定是否可以被视为本次修正案的“非法债务”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五】“侮辱、诽谤英烈”行为作为寻衅滋事罪的附随条款,正式入罪。
典型事件:
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黄继光名誉权
【六】“开设赌场罪”的基准刑从原来的三年刑调整为五年,同时新增“组织境外赌博”条款。
至于通过搭建VPN等虚拟网络从而在设立于境外的服务器进行赌博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境外赌博”,也需要通过实践来明确。
5.危害公共卫生罪

解读
2018年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
由于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CCR5)经过修改,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病毒。
该事件由于严重违反国家有关科研和医疗管理规定,逾越科研和医学伦理道德底线,遭到了来自于世界范围内逾百名科学家的强烈谴责。
最终贺建奎在2019年底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该事件也正式推动基因编辑被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
典型事件:
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解读
近年来,我国加快完善环境保护领域的立法。
2018年6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污染环境罪。
基于此,本次修正案在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的基础上,增设了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四种情形。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解读
继2004年国务院公布《反兴奋剂条例》
2019年最高院公布《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次修正案的公布,填补了兴奋剂经营活动中除“生产—运输—销售”之后“使用”的最后一个环节,再配合司法解释中对于负有监护、看护义务或依法行使兴奋剂管理权利的特殊职责的群体,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兴奋剂问题,相应国际反兴奋剂斗争的发展趋势。
8.渎职罪

解读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除了直接打击犯罪行为实施主体之外。
本次修正案也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同样进一步明确了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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