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及中国共同宣布结束自贸协议实质性谈判

来源:文康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2014年11月17号,澳大利亚总理Tony Abbott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宣布经过十年的21轮谈判磋商,中澳两国宣布中国及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议(ACTA)实质性谈判最终正式结束。

2014年11月17号,澳大利亚总理Tony Abbott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共同宣布经过十年的21轮谈判磋商,中澳两国宣布中国及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议(ACTA)实质性谈判最终正式结束。澳大利亚商贸部长Andrew Robb和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代表双方政府在堪培拉议会签署自贸协议意向书,协议涉及中国和澳洲经济的多个方面,特别是矿产资源、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行业及农业领域。可以预见,该份协议的最终签署将为澳大利亚的农产品出口商和服务业打开中国市场大门,与此同时,澳大利亚也将放宽对中方的投资限制。
背景介绍
中国目前是澳大利亚第一大出口国,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出口量占澳洲对外出口总量的36%。中澳之间的贸易总额已经高达1418.05亿澳元。澳洲对中国的主要出口商品为铁矿石、黄金、煤炭和铜矿石。除此之外,澳大利亚每年对中国服务业输出总额也达到68.81亿澳元,占澳大利亚对外服务业务出口总量的12.5%。 中国对澳大利亚投资总额也高达318.99亿澳元。
自贸协议谈判的主要目标
中澳双方希望通过谈判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 破除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 降低限制澳大利亚服务业进入中国的准入门槛;
 促进中国对澳大利亚投资。
尽管在某些细节上还有待进一步的拓展,但是随着自贸协议谈判的实质结束,这三个主要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关税
自贸协议将促使中国在10年之内逐步降低针对85%的来自澳洲出口产品的关税,最终这一比例将达到95%。澳大利亚的煤炭出口也将由此受益,一旦自贸协议生效,针对澳洲煤炭新近开征的3%炼焦煤进口税(征收总额大约60亿澳元)也将立即取消;今年早些时候中国为应对污染针对动力煤收取的6%关税也将在自贸协议签署后两年内逐步取消。与此同时,中国还将逐步取消针对锌、氧化铝、镍、铜和铀的进口关税。
服务业
自贸协议签署后,中国对澳大利亚向其输出服务业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将会放松。银行业、保险业和律师事务所将能够在上海的自贸区更为自由地开展业务。此外直接收益的其他服务行业还包括健康医疗、养老产业、航运业、建筑业、城乡规划产业、矿业服务业。
外商投资审批委员会(FIRB)
与澳日和澳韩自贸协议一样,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批委员会(FIRB)针对中国的外商投资审批门槛将由原来的2.48亿澳元提升至10.78亿澳元,但是备忘录清单规定该审批限额不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土地或特定行业或特殊股东的中国投资者,在这些保留领域,FIRB将执行更低限额的审批权限标准。
例如中国的私人投资者针对澳大利亚农场土地进行的投资,投资额达到1500万澳元以上时就需要获得FIRB审核批准。而此类投资在自贸协议之前则是采取无差别的2.48亿澳元审批标准。
争议更为激烈的是,澳大利亚政府拒绝了削减FIRB针对中国国有企业投资审批权的建议,这一点一直是被中国视为是对此类中资企业投资的不公正待遇,也是没有必要的。自贸协议三年一轮的重新审核期被寄希望就这一现状做出进一步的改善。
虽然协议并不能使所有的人满意,但依然被视为中澳相互促进经贸往来、投资的重要成果,澳方预计自贸协议的签署将为澳洲经济带来180亿澳元的潜在收益。特别是FIRB针对私人投资者的审批权限上升至10.78亿澳元将更有利于吸引中国私人投资者,同时自贸协议也使得澳洲生产者有更多机会进入到中国这一目前仍为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巨大市场。
澳大利亚是山东省第六大贸易伙伴,第十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统计,2013年,山东省对澳大利亚贸易额196.3亿美元。双向投资方面,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共批准澳大利亚投资项目1069个,合同外资27.5亿美元,实际到帐外资13.6亿美元。其中澳大利亚在山东省投资的主要领域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房地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批发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畜牧业和金属制品业;投资区域主要集中在青岛、烟台、淄博、威海、济宁和潍坊。山东省企业对澳大利亚投资方面,截至2013年底,经山东省核准的在澳大利亚设立企业(机构)已达到139家,其中中方投资总额达60亿美元。
为更好地应对不断增长的对澳经贸及投资,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社厅外国专家事务局、山东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了山东律师赴澳培训项目,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鹏律师经过选拔成为首期赴澳培训人员,并担任赴澳期间代表团副团长,负责对外交流和当地机构联络工作。代表团将在澳洲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交流、培训,并且与澳洲本地知名的法律机构一起工作和业务探讨,以及与澳洲会计审计机构、投资机构和澳洲的维多利亚及昆士兰洲政府主管投资部门官员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以期获得澳洲本地更为想尽的投资项目信息,为中国企业特别是山东企业开展对澳经贸业务提供信息、技术、法律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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