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兴法讯

来源:昶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01、一名话 财富是对认知的补偿,而不是对勤奋的奖赏。

01、一名话
财富是对认知的补偿,而不是对勤奋的奖赏。
——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John Davison Rockefeller,美国实业家、慈善家,十九世纪第一个亿万富翁)
02、微机会
让你与众不同的不是努力,而是深度思考力
“艾菲的理想”,用深度思考与自由实践的方法,用好奇无畏的灵魂,去探索世界和自我,从而获得蓬勃的生命与丰盈的人生。
https://www.36kr.com/p/1722477264897
03、名词解释
私益诉讼
法益根据主体归属可区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私益诉讼的保护对象是个体利益;公益诉讼的保护对象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国益诉讼的保护对象是基于公共利益信托而由国家代表不特定多数人持有的环境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其他民事诉讼中均承担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义务的,应当先履行其他民事诉讼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行司法实践当中,公益诉讼生效裁判发生对私益诉讼的预决效力。
04、法治在线
光影
太阳光照射在地球表面,大气层受热不均,同一平面上发生水平气压梯度力;同时,受热空气上升引起低温冷空气横向流入。伴随地球的公转和自转,发生了空气对流活动,便形成了风。
风力作为一种能源,是一种高效率、高质量的发电途径。
风机的叶轮直径、轮毂高度、海拔高度、位置等因素决定了叶轮在天气晴朗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阴影,且这类的阴影是闪烁的。阴影随着季节、时间和日光强度的变化而变化,不仅会带给植物影响,干扰鸟兽生活规律,还会造成人的烦闷、眩晕等不适,影响人的正常生活。
2000年3月,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倪旭龙养殖场周边村落建成大规模风力发电机组。2000年9月份后倪旭龙养殖的中华鳖大量死亡。2001年7月25日,倪旭龙自行委托监测站论证“风力发电机叶轮转动投影及噪声扰乱改变了温室大棚中中华鳖所需的安静生活环境”,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养殖损失计1637966元。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经法院委托的渔业生态监测中心作出的鉴定报告结论为“试验现场的噪声、电磁辐射以及转动的阴影,不会对中华鳖的存活和生长造成影响”,遂判决驳回倪旭龙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案涉环境污染损害纠纷是基于风力发电产生的噪声、光影及电磁造成的新类型环境污染,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渔业水域污染,仅具有渔业污染鉴定资质的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而本案中发电机最近机组距离养殖场仅100米,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海洋红公司未完成中华鳖死亡与其实施的风力发电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证明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改判海洋红公司承担本案损失的80%民事责任,赔偿倪旭龙经济损失1310327.8元。
本案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十大典型案例之五。
05、法律动态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相较2013年的司法文件删除了12个条文,对10个条文内容进行修改,新增23个条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确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立案时限提出了高于普通刑事案件的时效性要求,就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知情权、参与权保障、出庭保护、隐私保护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提出询问笔录记录不得对未成年人语言进行加工、归纳,询问引导尽量采用开放式问题,尤其是涉及核心事实的详细信息不宜通过封闭式问话获取,避免因不当启发引导影响证据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新设定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非法排污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形,明确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形成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生态环境侵权的案件范围包括环境污染包括废水、废气等物质型污染,以及噪声、振动等能量型污染;生态破坏包括非法采矿、乱砍滥伐等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造成的生态破坏,以及违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物种等造成的生态破坏,不包括未经生态环境介质直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封闭空间内发生损害、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受到损害、日常生活中造成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损害等情形。同时,确定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时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部分侵权人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侵权人的行为只造成部分损害,由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侵权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并与其他侵权人就共同造成的损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被侵权人受偿应以侵权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害为限。
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重申了三大诉讼证明标准之不同,规定原告起诉请求被告承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的,应当提供被告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同时,对书证提出命令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具体适用、专家证据制度、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审查认定规则、损失费用的酌定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界定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在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业三年以上的人民陪审员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其可以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修复、验收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实行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的,可以从案件管辖区域内基层人民法院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6、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占用并毁坏公益林地五亩以上、商品林地十亩以上的,或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一立方米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同时规定了诸如数量、数额累计,单位犯罪的处理,林木及其制品价值、种属类别认定等共性问题。司法解释特别规定: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以及偷砍他人在自留地或者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7、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了案件提级管辖、再审提审的适用领域、具体情形、判断标准、操作程序、保障机制,推动较高层级法院通过提级审理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统一法律适用、促进诉源治理、防止外部干预的功能作用。其中,明确规定了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等六类情形之一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提级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提级管辖。
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可以根据当事人共同申请或双方合意,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以及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
9、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修改了《国际海运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船员条例》《发票管理办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共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取消和调整了一批不合理罚款事项,取消了部分许可事项或者下放了许可事项层级,简化了有关手续和证明材料。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研究以填埋、焚烧、回收利用等方式处理废弃风机叶片、光伏组件整机和零部件的环境影响,重点聚焦风电机组中的基础、塔架、叶片、机舱、发电机、齿轮箱、电控柜等部件以及光伏组件中的光伏层压件、边框、接线盒等部件开展高水平再生利用,督促指导集中式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依法承担退役新能源设备处理责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丢弃等方式非法处置退役设备,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弃物。
11、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机构开展艺考培训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做到“证照齐全”,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坚持公益属性,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实施培训预收费全额监管,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12、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加强电竞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电竞房的床位数不得超过6张,计算机数量和入住人员不得超过床位数,严禁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接待未成年人。电竞酒店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经营旅馆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予以处罚,并对非法经营行为予以取缔。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12号公告)后,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规范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在《公告》发布前已缴纳的,可申请退税;也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12号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的,不再追溯享受。
14、中央网信办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网站平台应当重点受理处置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以及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网站平台应当综合考虑涉企网络侵权信息的严重程度、发布频次、舆论影响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宽严相济、统一标准的原则,采取删除、“限时加私”、设置争议标记或提供澄清回应服务等措施。网站平台受理涉股东、高管、子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等企业利益相关方的网络侵权信息举报,研判认为有必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应当报请省级网信部门审核;对重大事项,报中央网信办相关司局审核。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如实记录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受理处置全过程,留存全量数据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网信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相关账号处置情况,定期报送中央网信办相关司局。
15、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对持仓限额、套期保值、大户持仓报告、持仓合并等基础制度的内涵、制定或调整原则、适用情形、各参与主体义务等作出规定。
16、财政部制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企业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增设报表子项目,通过表格方式细化披露“数据资源”,并规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披露(含未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确认的数据资源)的应用场景或业务模式、原始数据类型来源、加工维护和安全保护情况、涉及的重大交易事项、相关权利失效和受限等相关信息。
1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届时,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
18、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APP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依法进行处置。
19、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聚焦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人员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3年。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的被列入对象,在满足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等3项规定的条件下可申请提前移出。
20、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都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同一厂房、仓库有两个及以上出租人、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出租人、承租人负责统一管理,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物业服务企业如实提供其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主要工艺环节和储存物品的名称、火灾危险性类别、数量等信息,火灾危险性应当与租赁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相符,禁止在租赁厂房、仓库内为电动自行车、电驱动车辆充电,不得在租赁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时,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同时规定了消防安全资金投入主体及其法律责任,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由出租人、承租人共同协商指定专人负责。
21、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江苏省高速公路灭火与应急救援条例》,规定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以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高速公路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同。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站)的选址、房屋建筑、库室设置、训练场地设施、人员配备应当满足二十四小时驻勤备战等灭火与应急救援需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所辖路段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站)的房屋设施建设、车辆装备采购,提供所辖路段高速公路消防救援队的人员工资、日常运行等队(站)建设经费保障,相关费用列入高速公路运营成本预算。
22、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或者身高不足140厘米的未成年人乘车,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汽车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使用滑板车、独轮车、平衡车、滑行工具在道路上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
2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瓶装燃气和车用燃气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按照燃气专项规划需要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计量表设置在居民住宅内的,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维护、更新;燃气计量表后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以及燃气用具连接管等配件,由用户负责维护、更新。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