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天猫上,发生了一起“B站UP主号召粉丝恶意下单致果农网店倒闭”的事件。
这件事源于一个B站的UP主,叫“路人A-”。
他的个人主页上传了五百个视频,几乎都是关于“薅羊毛”的。
通过这些视频,吸引粉丝加入他拉的群,平时发发优惠券拉拢人心,每次自己“薅到羊毛”时,便在群里分享,让更多的人跟着去做。
就这样慢慢地累积了十几个羊毛群,最多的群有3000人,总计有上万粉丝。
前段时间,“路人A-”在淘宝上发现了一家水果店。经营这家店铺的是一个女孩子,因为不太熟悉淘宝的操作,误把本来28元4500g的水果上架成了28元4500斤。
他立刻带领其粉丝,以每单28元的价格去购买4500斤水果,一晚上购买了几万订单,涉及700万元金额。
这样的订单店主自然是没办法发货了,如果被大量投诉,损失将难以承担,店主不得已发表了这样的声明。
但“路人A-”依旧没有放过她,在羊毛群里号召羊毛党去投诉店家虚假商品虚假宣传,从而获得赔付保证金。
号召前他还先展示了自己的投诉成果:成功获取了432元赔付保证金,并说:“成功下车,没什么好说的,各凭本事,先到先得!”
淘宝店的保证金是1000元,但天猫店的保证金多达10万元,粉丝们拥挤去投诉,每单赔付400元,使店铺10万保证金全扣完,被天猫原地关店而倒闭。
果农何其无辜,这样的事情就像之前在高速公路上货车翻车被哄抢的新闻一样,但这样的赔偿果农甚至还要赔钱到倾家荡产。
这件事被看不下去的热心网友曝光后,“路人A-”仍然不承认这是自己的错,而是平台的规则。
但事件愈演愈烈,B站用户的声讨逐渐蔓延到了其他平台,一些微博网友认为,这种恶意“薅羊毛”行为不应该被支持。
有网友评论道:“这哪是薅羊毛?这是直接杀羊吧?”
在相关新闻下方,还有粉丝评论道:“这个人建议查一下,已经在粉丝群里搞破产好几个店了。”


另一起因“路人A-”导致店铺倒闭的事件
11月7号中午,针对这个事件,淘宝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在发现异常情况后,淘宝已第一时间把店家“保护”起来,以避免更多损失。同时会在法律、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减少各方损失。
此外淘宝还表示,坚决抵制恶意下单的“羊毛党”。
11月7日下午,B站官方发布声明回应表示:我们认为该用户应为自己言行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负责,因此将封禁“路人A-”(UID:755875)站内账号,直至其妥善处理本次事件。我们也将监督其向店家郑重道歉,并协助其配合天猫平台处理此事。
现在,果店在淘宝的保护下已经重新开张,还算是一个好消息。
但是,一个“路人A-”被封了,还有更多的“路人A-”还在路上,那么在法律上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呢?看一看律师怎么说吧。
一般来说,“薅羊毛”行为并不违法,但也不道德,从某种程度来说,有悖《民法》理论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果农标注“28元4500斤”显然是标错价,依据《民法总则》第147条,店铺可以通过《民法》上的重大误解制度进行撤销,所需承担的代价未必是要按照买家拍下金额对应4500斤货物发货,而仅需退款或者赔偿损失即可。
该事件涉及到三层法律关系,分别是商家与客户,商家与平台以及平台与客户。该事件中商家遭受的损失主要来自于客户和平台两部分。
客户层面来说,是大量货物需要以低价出售,但可以理解为重大误解,申请撤销;平台层面来说,商家担保金会被平台扣除,或无法在平台继续出售商品。
淘宝应该查清事实,如果确实是商家误操作而非违规,应返还相应的担保金,在规则范围内让商家继续经营。
至于平台与客户关系,一般来说,平台去惩罚消费者的情况比较有限,但在提供网购服务的过程中,平台也有权对消费者的不当行为作出限制。
对于这种“薅羊毛”的行为,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文章参考: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熊猫法律星球等。
闻所未闻,网红带头“薅羊毛”致店家一夜欠款700万
作者:光沐律师来源:光沐律师

最近在天猫上,发生了一起“B站UP主号召粉丝恶意下单致果农网店倒闭”的事件。 这件事源于一个B站的UP主,叫“路人A-”。 他的个人主页上传了五百个视频,几乎都是关于“薅羊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