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怎么解决?

来源:秦兵房产律师团

文章摘要
小区是个什么概念,就是一个公司。每个业主每套房子就是一个和面积一样大的股份。 物业,就相当于股东们聘用的一个职业经理人,负责打理整个公司的运作。

小区是个什么概念,就是一个公司。每个业主每套房子就是一个和面积一样大的股份。
物业,就相当于股东们聘用的一个职业经理人,负责打理整个公司的运作。
我们可以提一些简单而具体的标准,比如我可以提一个标注:换砖。就是每一块瓷砖坏了,物业就立刻换,然后每隔那么几年粉刷一次,里里外外。就这么简单的动作,就可以让你的小区在北京、上海脱颖而出,从朝阳区最西边,跑到东边通州,能做到这个的小区一只手能数过来。
大部分小区因为做不到这个,就会肉眼可见的变旧,以至于你可以肉眼判断这个小区的房龄。
经理不好好干活,主要是因为上面没有董事长。
在小区,董事长就是业委会。业主买了房子,当了股东,但是这么多股东,都是小股东,谁都说了不算,所以公司实际控制在经理手里。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经理表面上对股东客客气气的,但是等真的有了利益冲突的时候,经理是不怕任何一个股东的。
经理背后,是有大股东的——开发商往往有一部分自持的面积,包括停车场、会所、物业用房、员工内部购房,物业、开发商也有一些自来粉,性格原因,导致屁股经常是歪的。更别说还有很多股东随风倒了。
一个公司,没有董事长,随时间推移越干越烂,经理越来越有钱,如果你想改变现状,和经理讲道理吵架是没用的,去法院告也没什么意义,治标不治本。
所以大体上策略就是两个,一,老老实实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二,卖房走人。
什么和谈啊,磋商啊,抗议啊,都是弱者做的事情。当然,记住一句名人名言:小资产阶级天生带有妥协性。
我一直关注这个话题,评论区经常认为,有业委会也干不好。
这个我就必须得说两句,当董事长的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董事长的出现,不是为了当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赶走一个坏经理(物业)。
董事长是一个工作,不是一个革命家,董事长是要经常上线的。
我们的业主,把开业主大会经常当成闹革命,革命成功,就要功成身退:因为自己有家有业,有老人孩子,维权不是他的主业,赚钱养家相夫教子是根本。所以这些“董事长”,经常是选出来,前面热乎一阵儿,就回家歇着了,常年打酱油。
一个企业,老板天天在家待着干别的,公司的事情从来不管,最后的结果和没有董事长恐怕殊途同归,就是最后又变成总经理的天下:总经理(物业)天天在小区盘算着怎么赚钱,你董事长什么都不干,小区怎么可能好呢?
所以一个正常运转的业委会,他必须搞一个制度:例会制度。
每周都要开会,每年都要开会。周例会所有业主都可以参加,年会所有业主都应该参加。
在国外,类似的制度是写到法律里的家常便饭,就是约束业主参与小区经营共建,你连续几周收到业委会的邮件,一次不参与两次不参与,久而久之你也知道自己是权力在手里的,你有参与管理的义务和权利,不是一个单纯坐等服务的对象。
我们国家呢,没有这个文化氛围。
但是这个事情只要进入996,大家就特别适应。都不需要你是什么股东,你就是一个打工人,你天天开会你也习惯了,不觉得这是个多麻烦的事情。
管好一个小区呢,他的收益其实比各位大部分工作都有价值。
现在小区动辄一平米五位数,上下浮动一下,也是一平米成千上万人民币的差距。国内一个中等小区,动辄10万平米,一平米浮动1000房价,1个亿就出来了。
王总说,一个小目标,好像多牛的事情,其实业主也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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