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好,现在到了20岁。我们要做什么?对,女生到20岁可以嫁人。男生到了22岁,也可以结婚了。男女在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结婚的为晚婚。女性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结婚有婚假3天,晚婚者浙江省再奖励12天婚假(我们需要注意,每个省对晚婚晚育的奖励假期是不一样的,比如晚育的奖励有一项叫男职工产假,浙江省是7天,上海是5天,北京则是0天)。请问,再婚者有婚假吗?没有?有?再婚者也是行使他的结婚权,当然是有婚假假期3天的。如果你有本事,年年结婚,自然年年都可以享受婚假。
结婚首先要有实质性要件,即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要符合法定婚龄、双方自愿结婚,且无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比较多的情形是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我们碰到过这样的一个案件,结婚时女方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于是双方通过关系骗领了结婚证。过了两年,男方家要拆迁,此时男方也有了异心,于是他到法院主张婚姻无效,要求撤销他们的婚姻关系。法院一审查,结婚时他们的确不符合法定婚龄。怎么办?最后法院判决婚姻有效。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最高院有规定,如果结婚时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但在一方主张婚姻无效时对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仍然认定婚姻有效。结婚还有程序性要件,即要经过结婚登记。以1994年2月1日为界,在此之前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即使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仅是同居,仍然不是夫妻。
结婚,现在城市里的人考虑最多的是财产,尤其是离婚时可能发生的财产分割。怎么结婚就考虑离婚。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凡是想着有离婚可能性的,往往不会离婚。这就是法律风险的防范。
财产基于婚姻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对财产有约定的,则这个财产的约定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不约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方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约定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即大家俗称的AA制。正是基于夫妻财产制度,尤其是婚前财产及夫妻一方财产的规则,现实生活中对婚姻关系中的财产还是有许多恩怨故事的。
自然我们按照生活的常态要先谈谈房产。现在的家庭在面对子女婚姻时,通常对不动产会有多次的纠结,尤其是生女儿的父母特别会纠结。究其原因,多半还是担心女儿的婚姻关系不构牢固,万一婚变,为女儿置办的嫁妆会不会因为离婚而被别人分去一半。做父母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担心?原因很简单,如今的婚姻关系实在是脆弱,不仅感情脆弱,而且离婚只要到法院连续起诉两次,基本上都能离成。而在脆弱的婚姻关系中,受伤害最深的往往是女性。所以做父母的不得不防。
父母为子女考虑的第一道防线,自然是购置婚前房产。婚前房前当然归一方所有,因为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样的房产是婚前房产?判断的方法很简单,房产证的登记日期在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之前的,都是婚前房产。问题来了,如果是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共同出资购买,但只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或者是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所购,但婚后共同还剩余房款的呢?这两种情况下,一旦遇到离婚,则房产的归属首先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房产仍然归房产证上登记者。婚前一起购房的钱,可作为房产所有权人的债务处理。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所以,影视剧中才会有准丈母娘要求准女婿为自己女儿购房,产权证写在自己女儿名下。这一行为是多么考验男方父母的心脏。
父母筑建的第二道防线是子女婚后购房。如果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处理不当,就会变成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但如果父母出钱购房,且房产证仅登记于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可视为仅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房产归产权个人所有。若是子女婚后,由男女双方家长共同出资购房,但房产证仅登记在一人名下呢?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通常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的份额确定各自的产权比例。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并明确仅赠与夫妻一方的,则该房产就归受赠人所有。所以,如果是婚后给子女买房,应当要注意一是购房合同签自己子女一方,购房款要由自己出并留下付款凭证,最好是将购房款通过自己的银行卡转帐到房产出卖人处为好。
无论父母怎么防,可能结果抵不上孩子的一个行为。我们年青人经常为了表示自己对爱情的忠贞,于是拿明明是婚前的房产去加名,把配偶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这一加名,就会把原来的婚前财产或个人财产转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怎么办?方法就是父母与子女共同购房,也就是说父母与子女成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问题又来了,共同所有,那以后会不会缴遗产税呀?以后做赠与的成本高不高呀?中国的父母为子女永远都操不完的心。好办,我们没有建议你去做成共同共有,你只要与子女做成按份共有,父母占1%,子女占99%。这样一来,子女想表示对爱情的忠贞,想加名,必须经过房产的共有人同意。好处来了,女儿可以对自己老公说,亲爱的不是我不愿意加名,关键是要加名就得爹妈同意,好好表现吧,感动爸妈,财产自然都是我们的。这样一来,真有可能做成了子女夫妻感情的润滑剂。
婚前财产除了房产外,还有动产。动产所有权的判断规则与不动产不同,也没有登记之说。虽然车辆有登记,但这个登记不是产权登记仅是管理登记。动产所有权通常的原则上谁占有就是谁的,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比如,我手上的手机,在我手上首先确认这手机的所有权是我的。但如果你拿出发票,证明这手机是你买的,那我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获得手机的证据,则这手机就是你的。我们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件,一个90后的女孩,孩子生出来还不到6个月,被迫无奈,自己提出要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孩子满周岁前,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女方要提出离婚是准许的。她妈妈陪着来的,一来就说,别的不说,必须把我送女儿嫁妆的两只手表要回来。感情要手表的,自然这手表就不便宜。一问,才知道是一对表,价格是375万元。然后我们家事部律师接着问,手表今安在?手表在亲家公亲家母手上戴着。那购手表的发票在什么地方?交给女儿了,但女儿不知道放到哪里了。那购手表的钱谁出的呀?当然是女方出的了。怎么出的?女儿要去香港置办嫁妆,我给了500万元打到她的卡上了。女儿说,我怕麻烦,去香港前就把500万汇到了老公的卡上。得了,手表在别人手上,发票不见了,付款凭证还显示是男方的。这手表还能要回来了吗?所以,我们在置办东西时,要特别注意购物发票和购物付款凭证的妥善保管,这对动产所有权的保护非常重要。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样,那就是金银首饰珠宝,甚至是祖传的文物的保管。女儿嫁人了,胳膊通常就不向娘家拐了。通常会把自己的宝贝都放在自己家里,尤其是条件好一点的,家里还有一个保险箱。把珍贵物品放在家里的保险箱里通常是最不保险的,一是容易被小偷瞄上,二是发生夫妻感情破裂时,放在家里的保险箱里可能会颗粒无收。我们碰到过这样的案件,一女生结婚不到3年,一天下班回家,发现门打不开了,原来她老公把门的钥匙给换了。然后在离婚诉讼中,她不仅不能证明自己的金银珠宝放在家里在,反而被男方倒打一耙,说是所有的金银首饰都被她拿走了。所以,当夫妻感情有危机时,首先要注意夫妻共同财产的控制或占有问题。那我们应当把金银珠宝放在什么地方?娘家?娘家也不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应当是银行的保险柜。
人的一辈子
作者:汤云周 黄新发来源:智仁律师

第四辑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好,现在到了20岁。我们要做什么?对,女生到20岁可以嫁人。男生到了22岁,也可以结婚了。男女在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结婚的为晚婚。女性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