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被他人饲养的动物伤害致死,饲主可否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来源: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言 当今社会,“猫狗双全”已逐渐成为了描述一个人幸福生活的新形容词,拥有宠物甚至被网友调侃为“衡量年轻人成功的新标准”。

前言
当今社会,“猫狗双全”已逐渐成为了描述一个人幸福生活的新形容词,拥有宠物甚至被网友调侃为“衡量年轻人成功的新标准”。在大城市中,不管男女老少,有不少人会选择一些“伴侣动物”来陪伴自己,且每年的养宠物率都在直线上升,而其中饲养犬类或猫类的占比是最高的。根据《2020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达到10084万只,其中宠物犬数量为5222万只,宠物猫数量为4862万只。市面上各种宠物用品店、宠物医院、宠物咖啡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也体现着人们对宠物愈发浓郁的兴趣和喜爱。
作为一名称职的“犬奴”或“猫奴”,大家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莫过于是自己饲养的宠物受到伤害。不久前,笔者就代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笔者代理的原告饲养了十余年的宠物犬不慎被被告饲养的犬只咬伤致死。在事情发生后,因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依法承担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事发当晚,原告牵领其饲养的贵宾犬在其居住的小区散步时遇见了由被告儿子牵领的被告饲养的秋田犬,该秋田犬突然将原告饲养的贵宾犬扑倒并撕咬贵宾犬的腹部,致使贵宾犬被咬伤。事后,原告第一时间将贵宾犬送到宠物医院救治,然而,贵宾犬在次日因伤势过重最终死亡。此后,因双方未就赔偿协商一致,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饲养犬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
法院观点
本案中,被告在居民生活小区违反禁止性规定饲养攻击力强的秋田犬,被告明知其犬只易攻击他人及其他动物,却仍疏忽大意,未采取戴嘴套或将犬只装入犬笼等安全措施,最终导致原告饲养的贵宾犬死亡,被告作为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于贵宾犬已被原告饲养多年,其因被秋田犬咬伤致死,原告确有财产损失,故支持原告对饲养犬财产损失的诉求。本案中贵宾犬与原告陪伴多年,原告对其产生了较深的感情并情感上对其依赖,现贵宾犬突然死亡,原告在精神感情上确实遭受损害,故支持原告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部分诉求。被告的养犬行为已构成严重侵权应承担原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故支持原告对律师费的部分诉求。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全额)、饲养犬损失(支持部分)、精神抚慰金(支持部分)、以及律师费(支持部分)。
答疑解惑
宠物被他人饲养的动物伤害的案件中,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侵权承担责任。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故意挑衅对方饲养的动物,或者本人饲养的动物没有牵狗绳等情况,可以免除或者减轻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还进一步规定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本条规定不存在免除或减轻的情形,即无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形,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在宠物被他人饲养的动物侵害的情况中,应区分侵权人饲养的动物是否属于禁止饲养的品类。若是,则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若不是,则应根据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分析(双方的动物是否采取安全措施,被侵害方是否存在挑衅行为等情形都会成为法律责任划分的具体依据)。
宠物被伤害,主人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现实生活中,宠物对主人的意义和一般的财产是不同的,在特定情况下,它具有特殊的人格利益。当宠物遭到伤害时,在充分举证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宠物主人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厦门市对养犬有何规定?
2007年,厦门市发布了《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对厦门市内的饲养犬只进行了严格规范。需要注意的是,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厦门市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养犬,但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且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第十六条规定,除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助残犬之外,禁止携带大型犬到户外活动。
特殊情形携带烈性犬或大型犬出门需采取特殊措施。
如何判断犬只是否系大型犬,哪些品种犬只属于烈性犬?
根据厦门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犬标准和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的通告》,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
下列29种品种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1.藏獒;2.比特斗牛梗;3.阿根廷杜高狗;4.巴西非拉狗;5.日本土佐犬;6.中亚牧羊犬;7.川东犬;8.苏俄牧羊犬;9.德国牧羊犬;10.牛头梗;11.英国马士提夫;12.意大利卡斯罗;13.大丹犬;14.俄罗斯高加索;15.意大利扭玻利顿;16.斯塔福;17.阿富汗猎犬;18.波音达犬;19.威玛猎犬;20.雪达犬;21.寻血猎犬;22.巴仙吉犬;23.英国斗牛犬;24.秋田犬;25.纽芬兰犬;26.贝林登梗;27.凯丽蓝梗;28.中华田园犬(土狗);29.由专业权威机构认定的其他烈性犬类。
结语
狗狗是人类忠诚的伙伴,但是饲养者一些不符合规范的养犬行为,可能会给他人造成极大的困扰,甚至也可能危及狗狗本身的安全。如果发生爱犬被他人饲养的动物伤害的情况,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律师费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作为宠物的主人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的养犬规范,携宠物外出时随时注意自己宠物的行为,切勿因为疏忽大意而引起伤害事件,在失去伙伴的同时,还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是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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