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怎么算?2018年西安市最新标准在这里!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导读 工伤职工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工伤待遇。实务中,关于工伤待遇问题,大家最为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2.各项工伤待遇的赔偿费用为多少?
导读
工伤职工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工伤待遇。实务中,关于工伤待遇问题,大家最为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2.各项工伤待遇的赔偿费用为多少?
3.赔偿费用里哪些是一次性支付的?哪些是按月支付的?
4.赔偿费用到底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文通过对全国及西安地区相关计算数据的整理,以及对《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归纳、整理,将工伤赔偿费用分成“治疗期间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伤残待遇费用”三大板块,再以图表的形式,将这三大板块项下的每一项可得赔偿费用及费用相关明细一一呈现,以供大家参考。
相关数据整理
1.2018年6月20日,西安市统计局公布了2017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7774元,换算成月平均工资为6481.16元/月;
2.2018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
3.2017年3月29日,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发布《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69号)》文件,公布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此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一、治疗期间费用

二、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生活护理费。

三、伤残等级费用
(一)一至四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本文中所指的“本人工资”均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举例说明,如工伤职工小张被评定为二级伤残,其“本人工资”为3000元/月。则小张可领取的伤残等级费用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25个月=75000元;
2.伤残津贴:3000元*85%=2550元/月。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当小张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伤残津贴停发,小张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至六级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因劳动关系或保留或解除,工伤待遇也有所不同,其不同主要表现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上。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向工伤职工支付;而五至六级的“伤残津贴”则是由用人单位在难以为工伤职工安排工作的情形下,按月向职工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举例说明,如工伤职工小李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其“本人工资”为3000元/月。
1.若用人单位为小李安排了适合的工作的,小李可领取的伤残等级费用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18个月=54000元
2.若用人单位没办法为小李安排工作的,小李可领取的伤残等级费用为: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18个月=54000元;
②伤残津贴:3000元*70%=2100元/月;
3.若小李本人主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小李可领取的伤残等级费用为: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18个月=54000元;
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481.16元/月*24个月=155547.84元;
③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81.16元/月*24个月=155547.84元。
(三)七至十级
同样,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因劳动关系及工作岗位的不同,工伤待遇也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上。

再来看,如工伤职工小赵被评定为八级伤残,其“本人工资”为3000元/月。
1.若用人单位与小赵的劳动合同不变,则小赵可领取的伤残等级费用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11个月=33000元
2.若用人单位与小赵的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则小赵可领取的伤残等级费用为: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11个月=33000元;
②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481.16元*12个月=77773.92元;
③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481.16元*12个月=77773.92元。
(四)工亡

丧葬补助金为:6481.16元*6个月=38886.96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此处的“供养亲属”是指,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全国范围实行“不同人同价,全国统一价”,均按照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即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一为:36396元*20个月=727920元。
温馨提示
工伤职工得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未能及时缴纳工伤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与工伤待遇有关的一切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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