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辩护的重要性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法律语言的表达对于普通人来说通常显得晦涩,而受教育较少的犯罪嫌疑人更可能不了解自己所承认的事实,对自己的定罪量刑会有什么样的深远影响,所以需要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发声。

法律语言的表达对于普通人来说通常显得晦涩,而受教育较少的犯罪嫌疑人更可能不了解自己所承认的事实,对自己的定罪量刑会有什么样的深远影响,所以需要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发声。
不同于影视作品里,律师唇枪舌剑的形象,处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中国刑辩律师,其“辩”的风格多以稳健为主,务求让法官清晰的了解并认同自己的观点,偏激的语言、快速的言辞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被记录下来,这样如果案件重大复杂而需提交至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时,庭审记录的内容是审判委员会表决的重要依据,因此辩护的过程最重要的不在于展示律师的个人风采,而在于辩护观点能被记录、理解并采纳。
这里简单介绍一个案例,以便大家理解刑事辩护的重要性。
【案例】某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
被告人(即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的身份)辩称侦查人员有不当的侦查讯问方式,但其口拙,无法让人听明白侦查讯问到底如何不当。
公诉人有点急,问被告人:“我直接问你,侦查机关到底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
被告人说:“我觉得心里有点压力的。”
公诉人打断他:“你就直接回答,侦查人员在讯问你时到底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
被告人一愣,结结巴巴地道:“那倒没有”。公诉人即向法庭报告:“公诉人讯问完毕”。
辩护律师觉得实际上被告人是答非所问,这个问题,法庭记录在案,对被告人是不利的,于是申请法庭补充发问。
辩护人问被告人:“你是否知道什么叫刑讯逼供?”
被告人回答:“我不知道呀!”
辩护人即向法庭提出发问完毕。
法庭就要求公诉人阐述一下什么是刑讯逼供。公诉人解释:“刑讯逼供,大致的含义就是:以暴力或胁迫的方式进行审讯。”
被告人随即叫了起来:“报告审判长,侦查人员对我进行了威胁,他们威胁不让我睡觉,要把我同杀人犯关在一起。”
这时法庭各方才听明白,原来被告人的真实意思是他是有被“刑讯逼供”的辩解。
在此,辩护律师的作用在于将被告人的真实意思,以有利于被告人、符合法律表达的方式呈现给法庭,以使法庭明晰事实,被告人得到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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