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南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过去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通用观点只有侵权行为才会导致精神损害赔偿。其法律依据《原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过去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通用观点只有侵权行为才会导致精神损害赔偿。其法律依据《原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多年前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以院方违约,造成严重后果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获得支持。
01 案件办理经过
某朋友之父因生意被骗失败,难以走出阴影,导致心智不正常,随后患狂躁症。家人将其送某康复医院治疗,医院视其症状,给予完全束缚性治疗(手脚被绑在病床上)。当天晚上,被另一病室病人活活殴打致死,侦查机关立案后对罪嫌疑人进行了二次鉴定(湖南某机构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湖北武汉某机构认定部分责任能力约80%)。受害者家属先期以侵权之诉起诉医院、加害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各项损失(含精神损害赔偿)因涉及刑事案件部分未结,案件中止审理。笔者接受咨询,了解情况后,认为以侵权之诉不能完全保护家属利益,一是医院以直接侵权人涉罪可减轻责任;二是对直接侵权人可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另行主张赔偿。建议家属撤诉后,另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仅起诉医院,所主张各项损失与侵权之诉相同。笔者接受委托办理此案,医院申请追加直接侵权人(犯罪嫌疑人)为被告,以服务违约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抗辩。笔者答辩时不同意追加被告,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仅与医院建立合同关系,追加犯罪嫌疑人没有法律依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本质是对受害人生命、健康权等人格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后的经济补偿,主要关联结果导向,本案中受害人死亡的结果对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一方,其诊疗行为,巡查制度均存在违反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义务。最后法院基本支持我方观点,调解结案,随后在刑事案件中又签订谅解协议再次获得部分赔偿,为当事人争取了较大利益。
02 案件评析
其实《民法典》频布施行后,违约行为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一结论主要基于《民法典》第996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意味着,即使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没有竞合的情况下,只要违约行为损害了对方的人格权并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在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与本案适用场景完全吻合,故在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认可与支持。
结语:律师应遵循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当事人而言,具体办理案件时所提诉请,选择的法律关系只是案件办理的过程,争取利益最大化才是委托律师处理的目标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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