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强制清算期间,股东能否要求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经法院强制清算的,应当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方可分配给股东。公司强制清算程序未结束的,股东无权要求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清算时未如实分配资产,股东如何进行救济?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部分成员存在清算不实、遗漏清算等不当行为,且隐瞒其他清算组成员对公司资产进行转移、或处分等行为的,盈余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的股东可以要求清算不当的清算组成员赔偿损失。
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能否要求赔偿出资款?
出资款属于公司资产,股东无权要求返还,股东仅能在公司经依法清算、清偿债务后仍有资产剩余的情况下,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但股东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其本人亦存在过错,无权要求其他股东赔偿损失。
财务账册被法院查封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15日内,公司股东应当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使公司财务账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查封,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又未决议延长期限,股东要求解散为何败诉?
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且公司未通过决议延长期限的,符合公司解散事由。但如果股东起诉要求强制解散公司的,法院应审查公司是否符合强制解散的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股东以实际行为延续公司经营的,不应被强制解散。
五年不经营且股东关系破裂,为何还不能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应同时满足各项强制解散事由,如果公司存续还有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追索公司利益损失的价值与必要性,则应当认定公司存续无害于公司股东利益,股东应先寻求其他救济途径解决经营困难与股东僵局问题,而不应直接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被吊销执照未清算,债权人请求股东连带清偿,法院判决已过诉讼时效--律师支招,保障债权实现!
债权人因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毁损、灭失请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如果法院经强制执行债务人后出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则应认定债权人此时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受侵害,请求清算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而不应等到强制清算不能的裁定出具之日再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非公司股东,为何被判决承担清算责任?
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公司股东组成。此外,公司股东也有权指定其他第三人代为处理清算及注销事宜。接受公司股东委托、且在清算报告上作为清算人进行签字确认的第三人,以其不具有公司股东身份为由抗辩其不具有清算组成员资格的,法院不予支持。
警惕!50%:50%股权结构,引发持续盈利的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合并不予清算而后迅速破产,债权人的权利如何救济?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违反合并法定程序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精选案例合辑之“解散清算”
作者:李慧来源:公司法研

公司在强制清算期间,股东能否要求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经法院强制清算的,应当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