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22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指导意见,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规范指引(2021)》基础上,结合上海破产法庭实践,制定了《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不仅吸收了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且根据预重整的特点进行了制度方面的突破性设计,体现了预重整制度灵活性高的特点,回应了实务中常见的程序下疑问,业内专家学者也纷纷发表了点评意见,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与研讨,并将知识点梳理分享如下:









研习《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
作者:破产部知识管理小组来源: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

前言:2022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