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出轨而离婚,无过错方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FO埃孚欧视野

文章摘要
指导律师:施莉珏、罗兴PART 01 前言 夫妻相互忠实、互相尊重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更是法定责任。一旦有人违反,不但要承受道德的谴责,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指导律师:施莉珏、罗兴


PART 01 前言
夫妻相互忠实、互相尊重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更是法定责任。一旦有人违反,不但要承受道德的谴责,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对方出轨而选择离婚时,无过错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PART 02 正文
首先,需要关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问题一
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问题二
无过错方是否有其他途径来实现对方“净身出户”呢?
(一)夫妻双方缔结的财产性忠诚协议可能使出轨方少分财产甚至净身出户。
财产性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自愿制定关于夫妻双方恪守《民法典》所规定的忠实义务的协议,一旦违反,出轨方将负有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者放弃全部财产的义务。
关于此类财产性忠诚协议是否有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人民法院尚未就忠诚协议及其条文的效力形成统一意见。因此,财产性忠诚协议不能完全保证可以让出轨方净身出户。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缔结的具有人身性质的忠诚协议因违反法律效力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双方可以签订出轨方少分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
夫妻在发现自己的伴侣出轨的时候,出轨方由于悔恨,或者希望能够早日离婚,可能会作出愿意放弃所有夫妻共有财产的承诺。此时,无过错方应当尽快找律师起草协议,并早日办好离婚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离婚协议同样存在一定风险,在正式拿到离婚证前,出轨方是可以随时反悔的。
(三)双方可以对夫妻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
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或者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夫妻财产的归属签订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这类协议一经签订就有效,原则上无需公证,无反悔机会。
(四)无过错方可以通过证明出轨方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使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发现对方有这种转移财产的可能时,应当敏感地对待对方的行为,收集相关信息和线索,及时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无过错方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行为构成重大过错的,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
第一,重婚:过错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甚至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领取结婚证。
第二,与他人同居:与第三者居住生活在一起。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对另一半长期用暴力解决问题,语言与身体上的伤害。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不给饭吃、辱骂体罚、长期不给治病等等。
第五,其他重大过错。
其中,“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
现行法律并未将“出轨”规定为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对此应当结合出轨方行为是否违反夫妻间互负的义务以及是否构成重大过错来进行缩限解释。第一,无论是传统道德、公序良俗还是法律规定,均要求夫妻应当对彼此履行忠实义务、尊重义务以及互相关爱义务,因此,构成“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必然是违反上述夫妻义务的行为;其次,应当比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可明确适用的四种行为,即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来衡量出轨方行为的严重程度。过错方出轨的具体情形将成为考量其过错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比如出轨时间发生在女性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出轨次数较多等。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认定对方出轨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过错”。
此外,如果无过错方平日为家庭付出更多,可以向对方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无过错方若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其可以向出轨方主张经济补偿金。”
PART 03 结语
婚姻和家庭需要双方共同经营,法律无法调整道德,也不能救济情感,但是当因为对方出轨而决定结束一段婚姻关系时,法律应当成为无过错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利器。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