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是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因为CRS的到来,我们不得不考量如何来配置境内外的金融资产,特别是国内个人所得税改革和遗产税的呼之欲出,我们在资产配置的原则上,必然需要做好科学合理的安排。
对于人寿保险这样一个金融工具,我们在往期专栏中都有非常多的介绍。 但是,既然金融资产要面临交换,保险也是金融资产的一部分,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保险工具已不再具备其应有的功能了呢?我们应该如何面对CRS与保险金的博弈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第一,我们区分一下,什么样的保险需要交换呢?
首先,根据CRS的交换原则,我们对于符合交换条件的非税务居民所拥有的保险资产是需要进行交换的,但是交换范围包括具备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和年金合同,所以,并非所有的保险合同都是交换范围,也并非所有人名下拥有的保险合同都要面临交换。
一个人名下如果拥有符合交换条件的保险资产,那么保险的净值就可能面临交换。但是,没有现金价值的消费型、保障类保险并非属于交换范围,就不需要交换。而如果你是一个仅拥有境内税务居民身份的人,在境内即使拥有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也不会被予以交换。
第二,CRS交换现金价值还是保险金吗?
根据CRS的交换原则,一般情况下我们交换的是金融资产的净值或者说余额,那么对应保险资产来说,这个净值和余额指的就是现金价值。比如,你是一个地区的非税务居民,但是在当地拥有了一份符合交换条件的保险合同,那么你所拥有的这份保险的现金价值就会被交换到你的税务身份所在国家。如果你是中国税务居民,那么境外保险的这部分现金价值就会被交换。但是,保险金难道就不交换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保险金其实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的款项,这部分款项也是一种金融资产,也是需要被交换的。所以,如果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是当地税务居民的,那么他名下所获得保险金也是需要被交换的,但是,这个时候,资产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变化,因为这个时候,保险金可能是现金形式或者银行存款形式出现,交换的金额就比较透明,保险公司赔付了你多少保险金,那么你名下也就拥有多少需要被交换的资产了。所以说,保险金在CRS时代,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了。
第三,CRS来袭,到底该如何面对保险金的交换呢?
保险金资产或者保险金都无法避开交换,那么到底保险金在CRS到来的时候会有什么优势呢?当然,优势是明显的。
首先,绝大多数国家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所赔付的保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寿险的保险金有筹划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其次,保险金这一类资产的来源清晰,权属明确,即使进行了交换和税务核查,保险金一般都是属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名下的具有合法来源的资产,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再次,合理配置人寿保险,可以实现财富简单传承。
CRS与保险金的博弈
作者:施莉珏来源:FO埃孚欧视野

CRS是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因为CRS的到来,我们不得不考量如何来配置境内外的金融资产,特别是国内个人所得税改革和遗产税的呼之欲出,我们在资产配置的原则上,必然需要做好科学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