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以来,吴某凡案的另外一只靴子终于落下。
11月25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一方面论证了中国人的一句老话:色字头上一把刀;另一方面也给所有坐拥流量者以警钟:法律面前无特权。
这份充满“流量”元素的审判结果,你又读懂了哪些法律流量呢?
问题一:他能减刑吗?
当然可以,但节奏很慢。
即便是一帆风顺的减刑,他在监狱里至少还要待8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具体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减刑、假释规定)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这要求并不高,相信他能做到。
第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综上,吴某凡最多享有6次减刑的机会,最多48个月的优惠期。
另外,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北京朝阳公安于2021年7月31日通报吴某凡被刑事拘留,距今大约可以折抵16个月的刑期。
综上,吴某凡一帆风顺式的减刑和拘留折抵刑期的前提下,也至少得待够8年才能出来。
问题二:他能假释吗?
当然不能。
根据办理减刑、假释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吴某凡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属于禁止假释的情形。
问题三:他会在哪个监区服刑,会享受“明星”的照顾吗?
目前,吴某凡羁押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犯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
基于就近原则和吴某凡外籍的身份,在朝阳区最对口的监狱应属燕城监狱,多关押级别较高的职务犯罪犯人和外籍罪犯。
至于,“明星”效应的特殊优待是不存在的,因为监狱规格相对较高,管理严格,不会因为身份或者地位不同享受不同优待。
具体监区生活分享,可参考其他有过相同经历的明星回忆录。
问题四:他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吗?
嗯,有点困难,还是希望他身体健康吧!
毕竟保外就医的条件之一是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并且,对于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犯罪分子是不允许保外就医的。
问题五:为什么会有加拿大大使旁听,有什么特别的用意?
没什么特别含义,仅是法律规定动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九条: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以下事项:
(一)人民法院决定对外国籍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包括外国籍当事人的姓名(包括译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者证件号码、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法律依据、羁押地点等;
(二)开庭的时间、地点、是否公开审理等事项;
(三)宣判的时间、地点。
吴某凡虽是外国籍,但依旧需要在中国服刑,且将该服的刑总执行完毕后才能被执行附加刑驱逐出境。
问题六:从聚众淫乱罪读到了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聚众淫乱罪成立要件要么是首要分子,要么就是多次参加。
根据官方通报:2018年7月1日,吴某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吴某凡是那场聚众淫乱活动的首要分子可能性极大,细思极恐。
2012年吴某凡正式出道,开始了光鲜亮丽的人生。
2022年吴某凡涉罪被判13年,刑期比出道的时间还要长。
从“顶流”到阶下囚,那么远又那么近,只有发自内心敬畏法律,敬畏工作,才是保持流量的密码。
获刑13年,拉下了“顶流”最后的幻想
作者:邹帆来源:稼轩律师

2021年7月以来,吴某凡案的另外一只靴子终于落下。 11月25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