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言 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双方多数是个人,其交易信息被中介机构掌握,但由于中介机构和交易双方的信誉度和履约能力参差不齐,且行政部门监管难度较大,二手房交易中违约行为并不鲜见,要么卖方房屋过户给买方后没收到

前言
我国的二手房交易双方多数是个人,其交易信息被中介机构掌握,但由于中介机构和交易双方的信誉度和履约能力参差不齐,且行政部门监管难度较大,二手房交易中违约行为并不鲜见,要么卖方房屋过户给买方后没收到全款,要么买方付了钱却拿不到房,或者发现房子有被抵押、保全等权利负担。
郧和律师结合办案实践经验,站在房屋买卖双方的角度,从二手房交易的各个环节,梳理相关的法律风险,提供二手房交易专业指南,帮助大家避免踩坑。
一、常规二手房交易流程
1.卖方委托中介机构,将钥匙交与中介便于看房;
2.买方现场查看,选定房屋;
3.买方与中介机构签订《中介合同》,支付中介费与诚意金(诚意金通常作为买方的定金和卖方的押金放在中介机构);
4.中介机构提供房屋权利状况查询结果(房屋权利人、抵押及查封状况),并约买卖双方见面签署合同;
5.卖方赎楼,向银行偿还按揭贷款,解除房屋抵押,为房屋过户扫除障碍;
6.中介机构陪同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买卖双方现场办理契税手续,税费按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
7.买方凭借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房产证或房屋权利状况查询结果、身份信息、征信报告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或提取公积金;
8.买方向卖方支付尾款,卖方收到尾款后,指示中介机构将钥匙交与买方;
9.卖方将其余钥匙、水电卡、门禁、房屋管线布置图等交给卖方;
10.买方入住,以业主身份办理水电、物业等变更手续;
11.买方指示中介机构将诚意金(押金)交给卖方,交易完成。
以上是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性流程,即卖方的房屋上有抵押需要解除,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如果房屋没有抵押,买方可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则可在上述环节省略相应步骤。
二、二手房交易风险识别
1.在卖方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阶段,要选定靠谱的中介机构,通常有两个选定标准:一是中介公司成立时间和注册资本,二是中介机构有无因违约产生相关纠纷。前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者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搜索中介公司名称查询。一般来说,成立时间较长且没有诉讼纠纷的中介公司,可以认为是相对可靠的。
2.卖方与中介公司的交易模式:第一种是可调整价,即卖方按照预期确定挂牌价,最终成交价可以浮动;第二种是包干价,即中介公司确保以不低于卖方指定的价格售出,超出部分归中介公司所有。
我们不建议采取第二种方式,二手房估价水太深,在卖方确定包干价的时候,中介公司可能已经压了价。如果业主期待卖出高价,可确定一个合理的期待值,与中介公司约定激励条款,即中介公司如果以溢价售出,超出部分,卖方给予相应金额或比例的奖励,可以提高中介公司的积极性。
3.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的每一条,建议不能对中介公司过多权限,特别是收取购房款的权利,必须有卖方亲自收取。
前不久就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卖方将收款的权限授权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凭借卖方的书面授权拿走了尾款挥霍一空。后因无力清偿被追究刑事责任,卖方则是钱房两空。
4.一定要在签署《中介合同》之前明确,由卖方偿还银行按揭贷款。
实务中,买房的时候遇到过一些缺乏职业操守的中介,为促成交易,以卖方资金紧张为由,建议买方先支付首付款,帮助卖方偿还银行按揭贷款。作为卖方,其义务就是确保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果卖方缺乏诚信,拿到买方的钱归还贷款后,又到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或者把房屋卖给他人,买方将踏上遥遥无期的追债之路。
特别提醒:如果中介提出要买方赎楼,买方可以拉黑这个中介了。
5.确定好价格之后,再签署《中介合同》并支付诚意金,如果交了诚意金后买方再砍价,卖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拒绝退还诚意金。
6.正式签订《中介合同》前,买方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提供房屋近期的权利查询结果,确保房屋没有被法院查封保全,这样的房屋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7.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前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互查对方征信情况。一般来说,没有经济纠纷和执行案件的,相对风险较小。
8.买卖双方正式签订合同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当天的房屋查询结果,确保房屋不存在无法过户的权利限制;卖方也可以要求买方提供当天查询的征信报告,确保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度较低。
9.买卖双方在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之日,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人将变更为买方,买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通常在两三日之内。此时卖方只收取了首付款,尾款能否收取到还存在风险,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就尾款出具欠条,还可以指示中介机构在收到尾款之前,不能交付钥匙,确保对房屋享有控制权。
10.鉴于部分金融机构对于交易手续审查比较严苛,买方在支付首付款时,要确保收款人、原房主和合同卖方是同一人。
11.买方支付完尾款后,就视为买方履行全部义务,此时还有一些收尾的工作,如卖方要把门禁卡、水电卡、全部钥匙、房屋管线图等交给买方。买方在这些收尾工作完毕之前,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暂扣诚意金,直到买方收到上述物品后,再告知中介公司向卖方支付诚意金。
三、二手房带押过户
2023年3月,国家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对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出全面部署,这说明“带押过户”从地方性的试点走向了全国化、常态化的全面推进。
此后天津、山西、山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面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如北京市从3月31日起,居民出售在京住房时不再需要提前结清房屋现有按揭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我们认为,对于购房人而言,办理“带押过户”能极大的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但要注意流程控制,涉及到的银行或抵押权人务必沟通落实到位,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时间差;作为卖方,也需要提前核实购房人的个人征信,提前核实清楚购房人未来的贷款能力,避免后续贷款出问题,不能及时回款解押。
结语
二手房与期房相比有很多优点,如不会出现因为地产烂尾导致房屋无法交付的情况;与商品房现房相比,二手房可以拎包入住,周围的配套设施都比较完备。但是,二手房交易风险点也比较多,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都存在违约的风险,郧和律师特总结上述实务经验,希望帮助大家在二手房交易时能够规避风险,成功交易。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