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1日,广州恒大淘宝队(以下按习惯,方便起见,简称“广州恒大”或“恒大”)在亚冠决赛中1:0战胜阿联酋阿尔阿赫利队,时隔一年,亚冠再度称雄。然而比赛过后却很快传来了不和谐的声音:长期在恒大球衣上发布广告的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发布声明,称本该在恒大队球衣胸前广告位出现的“东风日产启辰T70”并未在该场决赛中如约出现,指责广州恒大单方面擅自取消了东风日产的赞助权益。事实上,在这场万众瞩目的决赛中,恒大队的胸前广告临时变成了恒大集团自己的业务广告:“恒大人寿”。临时换胸前广告,恒大队已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只是之前没有引起很大风波,但此次亚冠决赛瞩目度如此之高,球衣广告违约事件一度迅速成为足球圈热点,媒体及各路大咖几乎一边倒地指责广州恒大缺乏契约精神,新华社更是发文痛批恒大对赞助商出尔反尔,使其冠军褪色。广州恒大则非常淡定地承认了自己的临时换广告的违约行为,表示愿意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赔偿。
毫无疑问,广州恒大的此举确实违反了契约信守精神,但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契约信守精神并非契约精神的全部。契约精神存在四个重要内容: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信守精神、契约救济精神。契约救济精神是在商品活动中人们通过契约来实现对自己的损失的救济。当缔约方因缔约对方的行为遭受损害时,提起违约之诉,从而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终的保护。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指责恒大缺乏契约精神的说法是不严谨的。
恒大的做法显然经过计算,恒大显然认为,自己在这场重要比赛中的广告收益将大过其违约责任。对这一行为,我们可以从道德层面可以指责,但从法律层面其表现出了足够的“理性”。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商人都是追求收益的。当违约的收益远大于守约的利益,或者说违约的收益远大于违约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时,违约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恒大为什么会选择违约?其根源不在许家印缺乏什么契约精神,根源在于中国法律对于违约行为跛脚的惩罚制度。
中国法律对于侵权或者违约行为的赔偿一直遵循填平原则。所谓填平原则是原告受到多少损失,被告给你补齐。实践中填平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损失的数额在填补之前是确定的;二是通过填补至填平,使权利人在经济上的损失消失。
当然如果真能填平也算可以,实践中鉴于原告举证难度,很多案件还填不平,所以律师界一直称之为“挖坑原则”。
回到2000年,因为笔记本电脑软件功能有瑕疵,日本东芝公司为此赔偿美国用户10.5亿美元。但使用同一产品的中国用户,却没有享受到同等待遇。日方的解释是,因为中国法律与美国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程度不一样。你无法指责东芝搞什么歧视,那是因为我们自己歧视自己。
解决肆意违约行为的根本在于修正法律及裁判思路,积极引入西方司法界一直倡导的“惩罚性赔偿”的原则,即在填平原则之上,增加惩罚性赔偿,使契约各方不敢违约。
单纯从经济计算和法律层面来说,许家印(注: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的决策是“正确”的,因为所有的商业合作都是利益合作,选择性的违约可以保障获得自己的最大的利益。2015年1月,《经理人》杂志这样评价许家印:“许家印能否完成从土豪到大家的涅,或许我们可以报以善意的期待”。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够引入违约的惩罚性赔偿,许家印这样的违反“契约信守精神”的行为仍将大行其道,其不会成为所谓的“大家”,没有人会。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无需谴责恒大,而更应该反思我们的法律制度。
反思广州恒大亚冠决赛球衣广告违约的根源
作者:柏立团来源:大邦法律评论

2015年11月21日,广州恒大淘宝队(以下按习惯,方便起见,简称“广州恒大”或“恒大”)在亚冠决赛中1:0战胜阿联酋阿尔阿赫利队,时隔一年,亚冠再度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