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重点法条解读

来源: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民法总则》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这一重大立法任务。
《民法总则》立法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这一重大立法任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力以赴推进民法总则立法工作。
1、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民法总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
2、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3、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正式生效适用。
《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
《民法总则》中国特色及时代精神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立法宗旨,将绿色原则纳入基本原则,保留了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民事主体地位,且新规定侵犯英雄烈士等特定主体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建立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等。《民法总则》还回应胎儿民事权利、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权等热点法律问题。另外,降低未成年人民事责任年龄、下限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保护个人信息权等多项新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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