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规定:“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列表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该《意见》是针对当前低价经典老药陷入困境而适时出台制定的。然而其在实行的几个月里却没能获得明显的效果。因此,如何从根源上破解低价经典老药的种种困境值得我们深思。
当前低价经典老药的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是低价经典老药的消失或供应不足。大多数低价药难觅踪影,并以每年几十种的速度消失。如“鱼精蛋白”这一廉价却又不可替代的心脏手术术后必备药,它的断供几乎让全国各大医院心脏手术遭遇停滞。“氯霉素滴眼液”、“三黄片”、“复方甘草片”、“银翘解毒丸”等廉价药也常出现短缺现象。另一方面是之前的老药常以新名新药出现。有的廉价药是真退市,有的是假退市。因为廉价药利润低,药商往往采取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老酒换新瓶”。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堂而皇之成为新药后,药品的身价立刻就翻了几番,重新推出市场,无形中增加了民众吃药的成本。
究其原因,低价经典老药出现以上困境的原因不外乎:第一,药品定价机制不科学。众所周知,商品价格由两大要素组成――生产成本和利润。商品的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原料、能源、设备折旧以及劳动力费用等;商品的利润,则是劳动者为社会所创造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在老药生产过程中,由于劳动力价格的提升以及币值的变化,老药的价格也应随市场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而我国现行的定价机制为“新药新价格,老药老价格”,也就是说我国允许药厂拥有新药的自主定价权,对老药则由政府参照以往的价格予以定价。政府对老药的价格几乎不予提升,并且招标中对价格的压缩使得药品生产者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甚趋于无。在这种情况下,厂家就会减少甚至停止对低价低利润药品的生产,或者“新瓶装旧酒”,对老药进行新的包装,更换名称,然后以新药的名义申报,进而提高其价格。另外,在《意见》出台后,取消了对药品销售的最高价限,然而与其他类似进口药品价格相比还是比较低,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药企的生产积极性,但仅从生产环节还是不能够解决低价药的困境。药品生产和流通,有一个很长的链条,仅有源头的生产没用,假如药商不愿代理,药店不愿进货,医生不愿开药,这些低价药也照样不能到患者手中;第二,新药审批制度存在诸多漏洞。一是政府对新药审批执行不够严格。面对低价药的低利润,相关药厂除了停止生产外,还有一部分药品生产者在老药中添加一些无关紧要的或减掉一些不影响药效的成分之后申请成为新药,以此提高药价,获取更高利润,将药品重新推出市场。《新药准入审批制度》规定:“同成分品种,可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低取代价格高的品种。”药品的管理部门显然在审批新药时要求较为宽松,使得这些“走新药申请程序的仿制药”通过新药审批,成为“高价的老药”。二是新药审批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对“新药”概念规定不够明确、“新药申请”范围较广。《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12条对“新药申请”阐述为“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和“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等。这就给“换瓶不换酒”的老药提供了可乘之机,出现一药多名的状况;第三是以药补医制度的阻碍。所谓以药补医是指医生在治病的过程中根据开出的药领取自己的收入。即医生开的药越多、越贵,就能有更高的收入,而一般药品数量上不会有太大波动,于是医生比较青睐价格高的药品,患者难以用上廉价药,这也使得不仅导致廉价药生产者陷入尴尬境地,低价药自然便会逐渐于市场消失。
针对当前低价经典老药存在的种种困境,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来探索破解低价经典老药困境的出路:第一,政府要从价格上进行调控,给老药进行合理定价。政府在调整药品价格时应实现定价过程的公开化、民主化,政府价格部门应当将药品价格管理中所依据的规范、基本数据、技术标准等信息公布于众,同时邀请各方代表听取不同意见,其中包括权威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社会中介机构,对价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现既保证廉价药生产厂家合理利润,又不至于药品价格严重虚高。至于药品的降价,要吸取经验教训,降价的对象主要是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而且降价的幅度也要保持一定的合理性,既要防止药价虚高,也要保证制药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以激发其开发具有知识产权药品的热情;第二,应规范新药审批制度,加强新药审批监管。针对新药审批的漏洞,首先要明确新药的概念,或者说要缩小新药申请的范围,应避免那些“仿制药”、“改头换面的”老药等混入新药的行列。在这一方面,可以向美国学习,即严格新药的范畴,避免“改包装、改规格、改剂型”的“三改药品”摇身成为“创新药”。其次,政府在进行新药审批时应实行公开化、科学化,细化审批环节和明确责任,实行强有力的监管;第三,应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政策。政府应不断增加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减少医院财政对药品加成的依赖,实行医药分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让药品回归治病的本原,切断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使得医生愿意使用低价药,增大低价老药的市场生存空间。低价老药有了市场需求,自然就会有药品生产企业愿意去生产,从而解决低价老药逐渐消失的困境。
总而言之,推广低价经典老药不仅有利于百姓减少开支,也有助于国家减轻医疗负担,保障尽可能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可谓是各方拥护的一项民心工程。因此,解决低价老药逐渐消失于市场的困境,当务之急,应逐步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完善药品价格机制,打破以药补医制度,实行医药分离,从而促使低价经典老药重新回归民众求医问药市场。
破解低价经典老药困境势在必行
作者:邓勇 何国建来源:海坛特哥

2014年4月15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规定:“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列表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