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时启动西安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办法:周一中小学停课、50%机动车限行等。
应急措施“横空出世”,有人叫好亦有人“拍砖”。以笔者为例,自有两辆车均属双号,明日出行必须选择其他交通工具,生活的不便是显而易见的,但作为市民有支持政府公共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法律人,却不免对其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产生疑惑与思考。
入冬以来,为应对紧急重污染天气,西安开启了机动车频繁限行,且已渐具常态化趋势。从公共管理角度而言,启动限行措施无可厚非。但政府一纸通知是否就可以常态化地限制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其是否科学评估了限行的理由、限时的长短?其决策的程序、通知的方式如何,是否有必要的替代保障?
笔者以为,上述这一系列问题,应当对社会公众予以必要的说明。因为,就像前阵子的“罗某事件”一样,网络民众往往会以极端的想法来揣度政府的决策,甚至把反对意见发展为抱怨,政府决策出台不仅一定要注意程序本身,还应对社会公众予以科学的分析与阐释。
结合本次措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首先,基于什么样的理由限行。诚然,限行有利于缓解天气污染和减轻交通压力,但政府行为同样应遵循法律法规的约束,毕竟“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6条授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从其条文理解上,应当是暂时性、部分性、应急性的机制,而非长期性、大部性、常态化的措施。故此,对于常态化的限行,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或授权,政府决策仍要慎之再慎。
其次,限行程序是否正当化。一定时期内的常态化限行决定,应由谁作出?是大气防治指挥部,还是一级政府;作出决定前是否听取了公众的意见,如何听取;限行的区域及时长,限行的范围是否统一沟通;限行决定采取何种形式通知公众;是否应当给大众以必要的应对和准备?……而现实是,我们听到不少的吐槽与愤慨,西安的限行决策绝大部分流于网上通知,时间随机,解释简单,甚至有半夜通知的情况,如此安排,实难令公众信服。
第三,限行不可一限了之。限行对于空气污染,特别是雾霾的改善必然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其影响在所有因素中所占比例如何,需要专业科学的分析。至少,从目前的研究数据来看,汽车尾气并不是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退一万步讲,是否应该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保有量,而不仅仅去被动限行,值得思考。用车量逐年上升,车船购置税、交强险等全年缴纳,一纸限行即无法使用,难免有人叫苦不迭。后续又引发公共交通适当免费、递减税费及燃油费的呼声。
总而言之,社会公众应当支持政府决策,也应当葆有理性的思考。政府决策更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受到正当程序的制约。应对雾霾,不能仅仅靠随机限行,需要有关部门制定长期有效的治理办法,社会各界一起努力,才能真正的击散雾霾!
温馨提示
当然,海普睿诚律师还是温馨提醒您:
1、减少外出,佩戴专业防霾口罩,及时清理面部和鼻孔。
2、尽量乘坐公交车出行。
3、做些室内运动,增强抵抗力。
4、多吃清肺排毒食物,如莲藕、木耳等。
一纸限行,引发迷雾中的思考……
作者: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12月18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时启动西安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办法:周一中小学停课、50%机动车限行等。 应急措施“横空出世”,有人叫好亦有人“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