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公布,仲裁法的修订与完善已提上日程,关于仲裁立法的讨论成了新一轮的热门话题。法学界和仲裁实务界的快速反应十分必要。仲裁法的修订主要是指1994年《仲裁法》、1991年《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的完善,还包括其他法律中有关规定的改进,其目的在于制定一部新的仲裁单行法。在这个全球化、信息化步伐咚咚作响的时代,经济及社会关系的变化迅捷异常,我们至少是过了10年才正式获得在立法上重新审视仲裁法的机会,而按照立法规划,我们很可能还要等待10年才会有新的仲裁法。仲裁是一个注重国际化并敏于适应商业变迁的领域。上个世纪最后十几年,源起欧洲并席卷全球的仲裁法改革,使得当代仲裁迈上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这表明,我国的新仲裁法一方面要赶上现在的潮流,另一方面要对未来国际仲裁立法和实践的动态有所预测。鉴此,为避免“刻舟求剑”之误与“沉舟侧畔千帆过”之憾,有必要牢记:要认真地对待仲裁法的修订。
一、支持仲裁:理念要变成规则
理念(英语:idea,德语:idee,源自古希腊文 eidos)是近几年的中文流行词,但却不是新词。柏拉图(Plato,428/7-348/7 B.C.)以降,理念一词尚无统一、确定的含义,但这不妨碍人们将其引入法律领域及仲裁领域。显然,仲裁的理念亦很难界定。大致说来,仲裁的理念是对仲裁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认识,事关仲裁的宗旨、指导思想与根本原则,也涉及人们对待仲裁的态度与立场。所以,在进行仲裁立法时,仲裁理念怎么强调也不过分。
仲裁理念固然重要,但其如何转变成具体的行为规则,则更为重要。理论上,理念是规则的灵魂,规则是理念的物化。但实际上,理念并不当然化约为规则,规则也不必然表达理念。在修订仲裁法时,应该充分注意到二者之间的距离,使新仲裁法尽可能成为先进仲裁理念的产物。这也可以说是修订仲裁法关键之所在。
尽管对仲裁的理念见仁见智,1994年《仲裁法》颁布后,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支持仲裁越来越成为共识。将支持仲裁作为我国仲裁立法的理念,相信不为人们所反对。支持仲裁不仅是对仲裁的态度,更是一种价值取向,意味着一切有关仲裁的事宜应作有利于仲裁的处理。学者早就观察到,法院与仲裁之间大的争夺多以后者取胜而告终。这是仲裁的社会和经济功能所决定的。衡诸国际、国内仲裁立法及仲裁规则,尤其它们在1995年后的最新发展,不难看出,支持仲裁如同鼓励国际贸易、吸引外资的政策,已成为国际共识。
形成共识难,将共识落实到法律的制定与运作则更难。要避免将支持仲裁流于口号,就必须将其转化为法律规范。也就是说,仲裁法应贯彻支持仲裁的精神。然而,理念与规则之间即使只有一步之遥,有时候也是很难跨越的。如,支持仲裁是最高人民法院提倡的司法政策,但仅就司法解释而言,未必都做到以支持仲裁为本位。以2003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案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例,其第20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达成或仲裁或诉讼的协议是无效的。这一规定就值得研究。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仲裁协议选择了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诉讼,则一律认定为无效。如无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择两个仲裁机构,或者既选择诉讼也选择仲裁,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言,本质上没有区别。简单地否认“或仲裁或诉讼”协议的效力,不但与国际上的普遍作法相反,也很难说体现了支持仲裁的精神。类似的情形,在1994年《仲裁法》、其他的司法解释和法院判裁中,并不少见。这足以说明,在修订仲裁法时,理念走向规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支持仲裁是一连串的事,但主要表现为如何处理仲裁与法院的关系。比如,一国的出入境制度、财政制度、交通状况等因素,虽然不是仲裁法直接调整的,也会影响该国能否成为国际仲裁中心。但一切的一切,最基本的应是确立仲裁与法院的适度关系。何谓适度?当今仲裁领域,司法对仲裁应给予更多的支持,更少的监督,且司法监督应尽可能限于形式监督和事后监督,更充分的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倾向于执行仲裁裁决,不轻易撤销仲裁裁决,等等,已成为关于仲裁的知识。修订仲裁法,不能不注意这些。
支持仲裁的正当性并非完全决定于逻辑,更不是因为仲裁绝对不会损害程序正义或实体正义。支持仲裁来源于人们对多元争端解决机制的理性认识。上帝造人的神话故事或可说明一二:上帝准备造亚当之初,已经看见亚当的后代中既有圣人,又有恶人。上帝自忖:如果我造他,恶人就会出现;但如果不造他,世上便不会有圣人。问:上帝怎么办?答:上帝决定,心里不去想那些恶人,暂且不管他们;先把亚当造了,给人类一个机会。
是的,人类的经济生活少不了需要定纷止争,而支持仲裁不就是给仲裁一个机会,归根结底,不就是给社会以自我调节的机会吗?
仲裁法修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
作者:宋连斌来源:大连仲裁委员会

随着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公布,仲裁法的修订与完善已提上日程,关于仲裁立法的讨论成了新一轮的热门话题。法学界和仲裁实务界的快速反应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