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诉前保全效率高(一)

来源: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官司还没打,对方已经转移、处分财产。怎么办?快来了解一下法院的“诉前财产保全”。

官司还没打,对方已经转移、处分财产。怎么办?快来了解一下法院的“诉前财产保全”。
案情回顾:申请人某商业运营公司和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销售服务代理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销售“某住宅项目”并依据销售成果支付相应报酬。合同签订后,申请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后经计算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佣金200万元左右,被申请人对支付佣金一直含糊其辞,申请人采取各种办法无果后,诉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1、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3、诉前保全应当向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可驳回其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上述条件中的“情况紧急”是指什么?
“情况紧急”一般是指债务人有可能马上要转移、处分财产,或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使有关财产可能发生毁损、灭失。如果出现这些情形,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将来即使胜诉,其财产权利也难以得到实现。
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数额是多少?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提交哪些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系利害关系人的证据材料;
3、情况紧急的相关证据材料;
4、被申请人财产在受案法院辖区的证据材料;
5、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相关证据材料。
六、如果诉前财产保全错误,谁来赔偿损失?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七、什么情况下,法院应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是民事诉讼的一种应急措施,只要保全的条件和原因不复存在了,达到了保全的目的,即应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4、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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