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赚“快钱”,听起来多“诱人”的“工作”。人在好多时候往往只看到利而看不到险,不少吃亏、掉“陷阱”的事,大多都是从贪图小利开始的。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梁某伙同林某、林某一、陈某,使用各自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在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四人仍将赃款分流洗白,也就是所谓的“跑分”,为犯罪团伙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其中梁某涉案金额890万、林某涉案金额1300万、林某一涉案金额1100万、陈某涉案金额320万。北屯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一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跑分”?
“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违法犯罪嫌疑人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
“帮信罪”不能回避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8月《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个罪名,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
莫当“工具人”沦为“大冤种”
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贪小便宜注定要吃亏。贪念一起,随时都会掉入“陷阱”。帮信非小事,赚钱要走“正道”。
“跑分”违法,“帮信”犯罪,别再贪图小便宜了!
作者:郭军霞 郑丰华来源:第十师中级人民法院

用个人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赚“快钱”,听起来多“诱人”的“工作”。人在好多时候往往只看到利而看不到险,不少吃亏、掉“陷阱”的事,大多都是从贪图小利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