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新政,海淘族还能愉快地“买买买”吗?

来源:天达共和法律观察

文章摘要
自2016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税改新政”已实施近4个月。

自2016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与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税改新政”已实施近4个月。那么税改新政后到底对消费者跨境购物究竟有什么样的影响呢?跨境电商、跨境电商平台又该如何依法缴税?
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BC(海外直邮)
海外直邮即卖家联系国际快递直接将海外商品邮寄给国内消费者。此次“税改新政”主要有以下内容:
1种类变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2纳税主体变化
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3交易限额变化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4税率变化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5退货规定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二、BBC(网购保税)
“网购保税”也称“保税备货”,即电商企业将进口商品先批量储存在海关专门监管场所(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其下单商品再从保税区发出,按其零售价格征收行邮税,有明显的速度优势。2016年3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该《通知》亦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行邮税税目从四档简并为三档,且三档税率均有所提高,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分别调整为15%、30%和60%三档,具体变化如下:

就上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及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调整事宜,各大新闻媒体对此均有所解析或评论,下述即为澎湃新闻记者对该等税收政策的解析片段:
按照新的行邮税税目分类,税目一项下的商品,大众常买的奶粉、尿布、玩具、零食,都在这一类,税率是15%。税额50元内免征,换算一下,可以享受免税的商品金额是333元。在税目一项下,个人海淘,走行邮税,当然有着巨大的优势。
新版行邮税税目二项下的商品,包括衣服、鞋包,摄像机、自行车等,税率是30%。换算一下,可以享受免税的商品金额是166.67元。如跟正规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比,个人海淘的价格优势减弱。
新版行邮税税目三项下的商品,主要涵盖烟酒、珠宝、化妆品等,税率是60%。换算一下,能买到的免税商品金额是83元。如果超过这一金额,个人海淘可就不划算了。
三、C2C(个人代购)
若是购买人购买的进口商品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或者无法提供“三单”的进口商品,则仍适用现行行邮税的规定,且免税额度有所扩大。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公告2016年第19号――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规定: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所以,对超出部分进行征税,且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四、B2B(企业对企业)
B2B即商家对商家。按照货物入境渠道,正式货物报关所需证件及检疫均不可少。税率为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本次改革不受影响。
对于海淘的朋友来说,“哪种渠道最便宜”,仍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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