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电影《孤注一掷》男女主角的“罪”与“罚”

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近日,首部揭秘网络诈骗全产业链内幕的犯罪电影《孤注一掷》成了各大热搜榜的常客。该电影讲述了程序员潘生、模特梁安娜等人被海外高薪工作吸引,却落入缅北诈骗园区的陷阱。

近日,首部揭秘网络诈骗全产业链内幕的犯罪电影《孤注一掷》成了各大热搜榜的常客。该电影讲述了程序员潘生、模特梁安娜等人被海外高薪工作吸引,却落入缅北诈骗园区的陷阱。在诈骗团伙头目的威逼利诱下,潘生、梁安娜被迫为其卖命,从事网络诈骗活动。后在国内公安部门的跨国追捕下,一举摧毁该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故事。
很多观众在看过电影后,都有一个疑问,同样实施的诈骗行为,为什么潘生与梁安娜的量刑不同?针对这一问题,今天聊一聊电影里男女主角的“罪”与“罚”。
一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入罪标准
普通诈骗数额达到6000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数额达5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而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数额达到3000元的即构成犯罪,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达到3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40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十种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可以看出,电信网络诈骗入罪标准更低。
二 对梁安娜的“判二缓一”是否符合《刑法》规定?
虽然梁安娜和潘生都是因求职而进入诈骗集团,但梁安娜却被判处刑罚,因为她属于主动加入诈骗团伙。在偷越国境线的过程中,梁安娜应当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但她没有选择离开,反而从被破坏的国境铁丝网处钻了过去;在诈骗团伙内部,梁安娜明知自己的工作内容是网络赌博平台的“荷官”,而所谓的网络赌博平台实际上是由诈骗团伙控制的,“内幕消息”、“包赢”等均是话术,目的是为了吸引被害人充值、投注从而骗取钱款,其属于团伙的重要成员。最终,梁安娜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梁安娜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应该在两年以上,所以影片里“判二缓一”这个情节设定存在错误。
三 对潘生的“免予刑事处罚”是否符合《刑法》规定?
潘生因轻信海外高薪招聘广告,在境外转机时被殴打、恐吓进入诈骗集团,其始终在反抗,多次向外界传递求救信号,或想逃离诈骗窝点,但都未能成功且遭受毒打,后被迫参与网络诈骗。因此,从共同犯罪的地位和作用看,潘生属于胁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八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同时,潘生假意服从,获取了陆经理信任,在陆经理手机中设置了软件。即便陆经理指使诈骗分子将电脑损毁,但潘生告诉警方陆经理的手机中存有诈骗团伙的犯罪证据。影片最后的抓捕时刻,潘生制造烟雾,引发火情,让警方顺利进入诈骗团伙的窝点,其行为属于重大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八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是基于上述胁从犯、重大立功这两个情节,最终法院判决潘生免于刑事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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