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本农村变成城中村,以前靠着务农、捕鱼的农民渔民也渐渐不再从事这个职业开始变成包租公、包租婆出租自己的自建房赚取租金,铺位出租给店家经营过程所产生的噪音影响邻居,民法典又如何界定?
法条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音、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受到环境噪音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法条解读
制造噪声是侵权行为,危及他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相关案例
南海区平洲某村一出租屋一楼的饮餐厅,其空调主机放置于相邻的村屋通道上,林某是餐饮店的负责人。潘某是该相邻村屋的租客,反映最近餐饮店的空调主机频繁发出噪音,严重影响其日常的休息。林某作为餐饮店的负责人也清楚空调日久失修噪声是比较大,但也指出出租屋建设的比较密集也是噪声比较大原因之一,而且近段时间生意不是很好也没什么资金去维修或更换空调。
最终在调解员解释法律法规下林某认识到错误同意修复空调的噪音问题。
总结
现代社会发展到今天,科技给人民带来了舒适便利,同时科技也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到位也会产生各种问题,噪声就是其中一种,由于现在楼与楼之间都十分密集,在享受自己生活的时候也要考虑到邻居的感受,顾己及人、和睦相处、互帮互助。
民法典:邻居噪声骚扰如何了
作者:江承恩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本农村变成城中村,以前靠着务农、捕鱼的农民渔民也渐渐不再从事这个职业开始变成包租公、包租婆出租自己的自建房赚取租金,铺位出租给店家经营过程所产生的噪音影响邻居,民法典又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