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权利义务汇总(一)

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离婚时关注的问题有四,一是如何离婚,二是子女由谁抚养,三是财产处理,四是债务处理。 一、如何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且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离婚时关注的问题有四,一是如何离婚,二是子女由谁抚养,三是财产处理,四是债务处理。
一、如何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且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
01、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且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为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谓的婚姻登记机关是指:夫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总而言之,协议离婚=书面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30天冷静期+冷静期后30天内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02、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以下情形:
1、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一方被宣告失踪,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03、限制离婚的情形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04、返还彩礼
1、彩礼,也叫婚约财产。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返还的考量要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给付彩礼数额的大小、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女方陪嫁物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当地风俗习惯,由法院酌情裁判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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