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法、德三国发表关于《欧盟人工智能法》非正式联合声明

来源:那一片数据星辰

文章摘要
译者案 Execute Summary 欧盟《人工智能法》正在焦灼地争论,安全与发展又一次发生了交锋。各国的人工智能立法上都在强调不会扼杀创新,谁也不会想在AI这个新的竞争市场上失去优势。

译者案
Execute Summary
欧盟《人工智能法》正在焦灼地争论,安全与发展又一次发生了交锋。各国的人工智能立法上都在强调不会扼杀创新,谁也不会想在AI这个新的竞争市场上失去优势。意大利、法国和德国发布了《Aninnovation-friendlyapproachbasedonEuropeanvaluesfortheAIAct》,提到了很有意思的点,供大家一起了解和讨论:
(1)规制的是应用,而非技术,走基于风险的路径。
(2)自律性的行为守则更有利于解决在现阶段的风险。尤其提到了G7广岛进程的行为守则,可参考本公众号的全文翻译。
(3)提出了模型卡的使用,尤其是在产业链中的价值和作用。人工智能的产业链复杂问题可参考本公众号关于此的讨论《算法供应链里责任原则》。
下面是编译,供大家参考:
联合声明的编译
AI Safety Summit
基于欧洲人工智能法价值观的创新友好型路径
意大利、法国和德国的联合非正式文件



  • 我们承认有必要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全面监管,并且我们承认有必要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全面监管,并从一开始就欢迎欧盟委员会就此提出的《人工智能法》提案。《人工智能法》将为欧盟公民提供保护,让他们对在单一市场上销售的人工智能产品有信心。

  • 这项新法规将补充欧盟已经适用的综合法律工具箱 这项新法规将补充欧盟已经适用的综合法律工具箱,例如有关数据隐私的GDPR、《数字服务法》(数字服务法》或《TerroristContentOnlineregulation》。

  • 欧盟打算将自己置于人工智能革命的最前沿。这需要一个促进创新和竞争的监管框架,以便 这样,欧洲企业才能崭露头角,在全球人工智能竞赛中发出我们的声音,传递我们的价值观。

  • 在此背景下,我们重申我们的共同承诺,即《人工智能法》应采用平衡、有利于创新和基于风险的一致方法,减少对公司造成的不必要的行政负担。这将促进数字市场的可竞争性、开放性和竞争。

  • 我们欢迎轮值主席国西班牙努力与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达成妥协,为所有各方和利益相关者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 我们共同强调,《人工智能法》规范的是人工智能的应用,而不是技术本身。这种基于风险的方法是必要的,旨在同时保护创新和安全。

  • 法律的确定性、清晰度和可预测性至关重要。

  • 应特别注意定义和区别。我们应继续深入讨论这一问题。定义应清晰和准确。在这方面,我们大力强调并欢迎主席国西班牙的努力。

  • 我们建议区分模型和可用于特定应用的通用人工智能系统。

  • 我们认为,对通用人工智能系统的监管似乎更符合基于风险的方法。其内在风险在于人工智能系统的应用而非技术本身。在新的立法框架下,欧洲标准可以支持这种方法。

  • 谈到基础模型,我们反对灌输未经验证的规范,并建议在此期间,通过行为准则建立强制性自律。它们可以遵循七国集团通过广岛进程和它们可以遵循七国集团通过广岛进程确定的原则和《人工智能法》草案第69 条的方法,并且将确保产业链中必要的透明度和信息流动,以及基础模型的安全性,防止滥用。

  • 然而,我们反对对基础模型采用双层方法。

  • 为了实施我们建议的方法,基础模型的开发者必须定义模型卡。

  • 定义模型卡并为每个基础模型提供模型卡,是这一自我监管的强制性要素。

  • 模型卡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 模型卡应包括相关信息,以了解模型的功能、能力和限制,并以开发者社区的最佳实践为基础。例如,我们今天在业界看到的:参数数量、预期用途和潜在限制、 关于偏差的研究结果、蓝队的安全评估。

  • 人工智能管理机构可以帮助制定指导方针,并检查模型卡的应用。

  • 该系统将确保公司能以简便的方式向管理机构报告任何 发现模型开发者违反行为准则的情况。为了提高透明度,任何涉嫌违规的行为都应由管理机构予以公布。

  • 一开始不会实施处罚。但是,在规定的观察期之后,如果模型开发者屡次发现和报告违反透明度要求的行为,而模型开发者又不加以纠正,则可在对所发现的违反行为进行适当分析和影响评估后,建立处罚制度,并确定如何如何最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标准也可以成为一个重要的工具,因为这也能产生考虑未来发展的适应能力。在这方面可以预见进一步的标准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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