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即将迎来春天?盘点影响网络游戏行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来源:公司法探

文章摘要
导 言 2023年12月25日9时,新华社于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名为:《12月份新批国产网络游戏版号数量过百持续释放支持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的文章,通过对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新批准的1

导 言
2023年12月25日9时,新华社于微信公众号发表了一篇名为:《12月份新批国产网络游戏版号数量过百持续释放支持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的文章,通过对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新批准的105款国产游戏版号一事予以高度评价,充分表明了中国游戏产业未来蒸蒸日上的发展态势以及国家对该产业精品化的重视程度。
在网络游戏行业发展的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一批对行业产生着深远影响的案例,接下来,笔者就针对其中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例来进行分析,相信无论是游戏玩家,亦或是游戏行业从业者,又或者是对游戏行业感兴趣的人士,都能够从中有所收获。
1、游 戏 抄 袭 该 如 何 判 定 ?
案例:网易公司诉迷你玩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21)粤民终1035号
(2022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
案情简介:《我的世界》是一款由瑞典游戏开发商于2009年发行的沙盒类游戏,也是世界上销量最高的电子游戏之一。2016年5月,网易公司经授权获得该游戏中国区域独家运营权,并有权就任何侵害游戏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维权。同月,迷你玩公司上线与《我的世界》玩法设计高度雷同的《迷你世界》,运营至今在各渠道累计下载量超过33.6亿次和4亿注册用户,获利巨大。2019年,网易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指控《迷你世界》多个核心、基本游戏元素抄袭《我的世界》,两者游戏整体画面高度相似,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令迷你玩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5000万元等。(原文载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法院分析:两款游戏整体画面构成类电作品,即新著作权法的“视听作品”,但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游戏元素设计而非游戏画面,因此驳回网易公司关于著作权侵权的诉请。同时法院认为,《迷你世界》与《我的世界》在玩法规则上高度相似,在游戏元素细节上诸多重合,已经超出合理借鉴的界限。迷你玩公司通过抄袭游戏元素设计的方式,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关键、核心的个性化商业价值,以不当获取他人经营利益为手段来抢夺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关法律:《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
笔者总结:当前的网络游戏侵权纠纷案件,法院普遍将游戏整体理解为“类电作品”(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简称),主要通过对游戏内容的“独创性表达”深入分析进行审理,然而,游戏的“独创性表达”不仅通过游戏“直观”的游戏画面来体现,而且也蕴藏于游戏的玩法规则、情节发展、游戏元素等多方面的内容当中,故在判定游戏是否存在“抄袭”行为时,需要从多方面角度去分析,而不仅仅只是拘泥于游戏画面这一部分。是否将游戏中的上述内容作为整体保护、是否需要将游戏明确作为“类电作品”中的特殊分支加以保护,目前在实务界仍无定论。
2、网 络 游 戏 虚 拟 财 产 该 如 何 认 定 ?
案例:成某某与天津云畅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京0491民初5335号
案情简介:云畅公司作为《刀剑神域:黑衣剑士》游戏的运营开发商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网络游戏运营,造成了成某某涉案游戏账户内相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灭失。
法院分析:网络虚拟财产是指虚拟的网络本身以及存在于网络上的具有财产性的电磁记录,是一种能够用现有的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的新型财产。网络虚拟财产范围非常广泛,除网络本身外,还包括特定的网络服务账号、即时通讯工具号码、网络店铺、网络游戏角色和装备、道具等。本案中,原告主张的游戏财产,具有财产利益的属性,可作为网络虚拟财产,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法律:《民法典》
笔者总结:对于网络虚拟财产,虽然我国已经于《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所提及,但该规定仅仅作为一项原则性规定,并没有特别针对网络游戏当中所存在的虚拟道具的实际经济价值、法律关系、权利机制作出具体的法律法规指引。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该规定实际上给予后续的网络游戏行业发展规范留足了发展空间,在国家的重视之下,未来对于网络游戏当中的虚拟财产的保护肯定会有序开展起来,值得游戏行业的从业人员与玩家共同观望。
3、网 络 游 戏 代 练 如 何 认 定 ?
案例: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等与佛山市南海区北笙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2)沪0115民初13290号
案情简介:被告为网络游戏《王者荣耀》的游戏玩家提供商业化网络游戏代练服务的行为,原告以被告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分析:
1.反不正当竞争法未对被告的行为作出特别规定
2.被诉行为损害经营者、游戏用户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1)破坏涉案游戏公平竞技的游戏匹配及平衡机制,损害了游戏用户的消费体验及合法权益。
(2)减损游戏的用户粘性和交易机会,干扰涉案游戏建立的实名机制、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损害两原告作为经营者的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
(3)破坏网络游戏运营、竞争秩序,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1. 被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具有不正当性
    相关法律:《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
    笔者总结:网络游戏代练一直是网络游戏行业较为隐蔽但却又不得不提的一个灰色地带,如本案中以“代练”作为盈利手段,甚至扩张出了有相当规模的平台,这类平台随着后续相关网络相关法律的完善,必然会导致其逐渐式微。但该类行为很少有机会能够得到规模化运作,通常以个人为单位从事该类盈利活动,若对个人进行起诉,往往会让游戏公司“吃力不讨好”,故对于该类“代练”行为,由游戏公司于游戏内部制定相关监督机制以及惩罚手段,能够对该类行为产生更好的抑制效果。
    4、结 语
    为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强国贡献力量。这句话不仅是新华社新闻报道的结语,更是我们每个人对国家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期盼。上述案例可以看得出国家对网络游戏行业的积极引导,希望能够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网络游戏行业能够在国家的规范引领之下茁壮成长,让世界都能够看得到中国游戏及其蕴含着的中华文化精神之力量。
    参考来源:
    [1]新华社:12月份新批国产网络游戏版号数量过百持续释放支持网络游戏行业繁荣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 微信公众号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终审判决迷你玩赔偿网易5000万元. 微信公众号
    [3]中国法院网:2022年度网络治理十大司法案件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3/01/id/71025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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