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情、渡难关 “昆明二十条”重磅发布,微行律师带您一起来解读!

来源:微行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引言 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在党支部领导下持续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推动疫情防控和法律专业支持工作,坚决践行法律人的职业使命和社会担当。
引言
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在党支部领导下持续以实际行动参与和推动疫情防控和法律专业支持工作,坚决践行法律人的职业使命和社会担当。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对“昆明二十条”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希望能对我省企业,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平稳度过抗疫期提供帮助。‍
重磅发布
2020年2月16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从提高防控物资保障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5个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
重大意义
“昆明二十条”是继2020年2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后,作为云南省会城市的昆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努力完成我省和昆明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而推出的又一抗疫“组合拳”,必将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保持昆明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图解“昆明十二条”

重点内容解读
1思路清楚,目的明确,满满“干货”
《政策》包括5个部分,共20条措施,立足昆明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既考虑应对当前疫情的需要,又兼顾稳定全年经济运行的需要,从“人、财、物”全角度入手,解决的都是当前最紧迫的问题,目的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2注重实操性和综合统筹,责任主体明确,“一个萝卜一个坑”
20条措施,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单位,不仅涵盖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还包括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局等25家单位,目的就是压实各部门的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3优化审批流程
支持应急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达产,协助解决资金、设备及原辅材料采购、运输等困难,对新增产能的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48小时内办结审批。
4支持企业参与防控工作
优先协调解决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用工、用能、资金短缺等问题,鼓励企业加强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给予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市级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企业新增贷款,市级财政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对各重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新增贷款,市财政按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疫情期间正常营业的粮油、蔬菜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保障市场供应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支持本地企业加大餐饮和生活必需品线上销售力度,鼓励第三方电商平台在疫情期间减免线上餐饮、生活必需品交易费用,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农产品线上预订线下配送本地市场, 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或补助。
5通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加大“财园助企贷”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等具体措施,加大对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参加应急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申报政策性优惠贷款,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鼓励各银行机构压降成本费率,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市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减半收取担保费,对确实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延长追偿时限。鼓励合作银行降低“财园助企贷”贷款利率,对政策期内在贷及新增“财园助企贷”贷款企业给予3个月基准利率贴息,对确实有还款困难的企业,合作银行给予一年期无还本续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各级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6通过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具体举措,稳定职工,保障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对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根据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50%给予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暂时性生产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数额。对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支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支持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进行补缴。
7通过减免租金、减免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费、降低运营成本等直接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在疫情期间,各国有及各类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创业创新载体、文化产业园区要带头减免入驻企业2个月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租户,由国有租赁方带头减免2个月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为中小租户减免房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对采取减免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当补贴。严格落实国家、省新出台税收政策,减免企业税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税收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疫情期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依法依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网络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8通过强化要素保障、加快重点项目复工建设、补短板扶重点、完善企业服务机制等重点举措,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及谋划未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企业加强防控培训及医学监测,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和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保障问题,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对正在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市级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制度。提前谋划启动一批医疗卫生、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冷链物流、智慧城市、大数据等补短板项目,将“事后奖补”改为“事前扶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客货运、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给予重点扶持。依托“政商直通车”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所带来的合同、劳资等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服务或法律援助服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时付清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
结语
《政策》中提出的各项措施,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云南微行律师事务所建议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政策,加快政策红利释放,促进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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