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女儿应该享有平等继承权么?

来源: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继承问题是律师接受的热门咨询问题之一,其中女性的继承权几乎是大部门纠纷产生的源头。关于这个问题,小助理先问大家两个问题: 问题一:你觉得女儿应该享有继承权吗?

继承问题是律师接受的热门咨询问题之一,其中女性的继承权几乎是大部门纠纷产生的源头。关于这个问题,小助理先问大家两个问题:
问题一:你觉得女儿应该享有继承权吗?
问题二:你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应该享有继承权吗?
由于传统思想的束缚,很多人常常认为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即使明知,内心依旧抗拒,毕竟,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那么关于继承权,我们今天来谈谈几个问题。
1继承权男女平等
先来翻翻相关法律条文:
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民法通则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无论是宪法还是民法或者继承法,都只表达一个原则,人人平等。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享有继承权,如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有特殊困难、无生活来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尽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继承人,应当均等。
简单一句话说,无论女儿是否已经嫁出去,都平等享有继承权。
2哪些算是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3继承的顺序
如果被继承人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协议办理,如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
需要提醒的一点是,在遗赠中,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明确意思表示。
受遗赠人不要认为手持遗赠就万无一失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方式接受遗赠。建议受遗赠人在两个月内通过明示的方式向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等利害关系人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或者通过公证等其他方式固定其接受遗赠的意愿,以免发生纠纷。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形式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遗嘱的撤销与变更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无效遗嘱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你看明白了么?
是不是解决了好多女性的小烦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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