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取向,始终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根本要求,做到既提升审判效率,又确保案件质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快来看看《民事诉讼法》修改了什么,刘律师给你来普法,在宁波打官司要注意的十点。
一、双方当事人同意,你作为当事人就可以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参加诉讼,不用特意跑到法院开庭。
《民事诉讼法》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你收到《应诉通知书》或者《立案通知书》,写着普通程序,可能也是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不是简易程序才有。二审也可能是一个审判员。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三、不是所有的案子都能独任审理,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对于独任制的适用有限制。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一)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五)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四、你作为当事人,有权利提出案件不能由审判员一个人独任审理。
“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五、经过你的同意,短信、微法院等电子送达方式都是有效的,你收到电子版后还可要求再寄纸质版。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六、现在公告送达时间缩短,经过三十日就行。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七、宁波地区5万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如民间借贷等,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金额在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八、小额诉讼的审理程序快捷方便,一次开庭可当庭宣判,一般两个月结案,最长三个月。就是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九、不是所有金额在5万的案子都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十、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也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具体哪家人民法院确认,要看是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还是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诉讼法》新修 | 你在宁波打官司要注意的十点
作者:刘燕来源: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