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一般都会约定一定的利息,甚至不乏有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时候通过各种手段事先扣除一部分利息,也就是俗称的“砍头息”,那么在砍头息之后本金该如何计算?编者就此简单进行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利息的性质,利息,实际上属于本金的法定孳息,只有在货币出借之日才能够产生利息,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应当自货币出借之日起计算。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根据利息的性质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知,预先扣除利息的,本金的认定应当以实际出借的金额为准,预先扣除的部分不得计算在内。
此外,编者总结了下列几种比较常见的砍头息的形式,供读者参考:
1.出借人依据双方的约定或签署的借贷合同,将所约定的款项全部出借给借款人,但要求借款人在收到款项后将部分款项转回,以此达到砍头息的目的;
2.出借人将借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借款人,另一部分并不实际交付,而是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据,写明是现金交付的,这部分就是出借人预先要收取的利息;
3.出借人通过借贷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而借款人实际收到的金额是扣除上述各种费用后的金额,但仍然需要按照名义上的借款金额支付利息。
综合上述,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产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中预先扣除利息的,本金该如何计算?
作者:解宗杰来源:逻英律师事务所

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一般都会约定一定的利息,甚至不乏有出借人在出借款项的时候通过各种手段事先扣除一部分利息,也就是俗称的“砍头息”,那么在砍头息之后本金该如何计算?编者就此简单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