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仲裁员却不采纳?

来源:北京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问:为什么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仲裁员却不采纳? 答:其原因可以分为五类。 第一类,不符合商事仲裁的价值观。
问:为什么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仲裁员却不采纳?
答:其原因可以分为五类。
第一类,不符合商事仲裁的价值观。例如,商事仲裁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重视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以合同条款不公平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就很难获得仲裁庭的支持。
第二类,没有依据,尤其是没有事实依据。这是当事人最常见的问题。
第三类,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例如,不只是当事人,大多数律师都将“谁主张,谁举证”误解为“谁先主张,谁就举证到底”。
第四类,自己说的只是一种可能性,但不是最大的可能性,更不是唯一的可能性。这是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经常犯的逻辑错误。
例如,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进行增资,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支付的款项不是增资款而是申请人给被申请人的借款,理由是:申请人付款在前,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在后;但被申请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款项是借款。这里,被申请人的逻辑错误是:不是增资款就是借款,二者必居其一。
第五类,自己的道理没有对方的道理大,仲裁庭在自由裁量时更多地倾向于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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