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公布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
主要内容如下:
变动1
增加在线诉讼制度,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动2
改革独任审判制度。
简易程序,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但是另有规定除外。
变动3
改革电子送达制度。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变动4
简易程序,经院长批准。
可以延长一个月审限。
变动5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双方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变动6
二审程序可以适用书面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本次修改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重磅民事诉讼法修改,本次修改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刘雄滔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公布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 主要内容如下: 变动1 增加在线诉讼制度,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