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朋友借车,借还是不借?私家车随意出借有风险!!!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快过年了,相信大多数有车的小伙伴们都经历过朋友借车的尴尬处境吧。朋友亲戚向你借车,借还是不借?借了,怕车挂了碰了;不借,人情面子上又过不去。

快过年了,相信大多数有车的小伙伴们都经历过朋友借车的尴尬处境吧。朋友亲戚向你借车,借还是不借?借了,怕车挂了碰了;不借,人情面子上又过不去。但是,作为一名律师,我要提醒身边的小伙伴们,借车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一、 “问题车”不能随意出借
2015年4月,张某把已经过了交强险保期的私家车借给朋友李某使用,李某在驾驶的过程中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李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车主张某在此交通事故中虽无责任,但因将已过交强险保期的车辆出借给李某使用,存在过错,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根据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承担两万多元的赔偿责任。
从上述案例中,不难发现,我国法律规定车主把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时,只有在车主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需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车主把“问题车”出借给他人就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问题车”主要指一下几种情况:
1、 已经报废的车辆
2、 车辆是拼装车
3、 车辆存在缺陷,有故障
4、 车辆没有牌照或者套牌车辆
5、 车辆未购买交强险或者交强险已经到期
二、 “问题人”不能随意出借
我的车在保险期内,并且刚过年检,没有任何安全隐患,不属于“问题车”,那么朋友亲戚找我借车,我可以放心的借了吧?答案当然不能,车主们要看看借用人是否有“问题”。
2014年12月,小徐跟小王等人一起聚会,聚会时大家都喝了酒,聚会结束后,小徐直接把车借给了小王使用,小王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徐把车辆出借给已饮酒的小王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借用人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判定为“问题人”不能随意出借:
1、 借用人没有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不符
2、 借用人处于已饮酒、醉酒状态
3、 借用人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
4、 借用人身体处于疲劳等不适驾状态
5、 借用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
6、 其他不宜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比如情绪过分激动等
李晓杰律师友情提示
广大有车一族,在出借车辆时,一定要尽到谨慎义务,明确借用人具有驾驶员资格并且无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确定借用人不是“问题人”,确定出借车辆不是“问题车辆”。借车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