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富还需要管理?你不知道的财富风险

来源:中联贵阳

文章摘要
一、什么是财富 亚里士多德认为,财富就是达到幸福目的的所有手段的集合。1经济学家戴维•皮尔斯在《现代经济词典》中定义财富为“任何有市场价值并且可用来交换货币或商品的东西都可以被看作是财富”2。
一、什么是财富
亚里士多德认为,财富就是达到幸福目的的所有手段的集合。1经济学家戴维•皮尔斯在《现代经济词典》中定义财富为“任何有市场价值并且可用来交换货币或商品的东西都可以被看作是财富”2。金李教授则认为财富是“未来有价值的东西、对未来购买力或消费能力的储存”3,也有观点认为,“财富的定义就是拥有足够的财富,无须再担心是否拥有足够的财富”4。而当问及给“财富”下的定义时,德国受访者最常选择以下答案:5

德国受访者对“财富”的定义

所占比例

“能够享受退休生活而无须为钱烦恼。”

87%

“不必依赖任何形式的政府补助。”

76%

“任何时候都买得起想要的任何东西。”

75%

“能够完全靠投资收益生活而无须工作。”

70%


可能每个人对财富的定义都不同,而财富对每个人的用途也有差异,大部分人都认为财富是实现幸福的重要工具,笔者认同周国平老师关于金钱财富的用途阐述:一是获得自由,二是用以实现更高人生理想的手段,比如做大项目,做慈善等。笔者浅见:家庭财富则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资产集合,家庭财富随血亲、姻亲关系的变化而动态调整,且衍生的财富管理问题更为复杂、多样。
二、为什么需要进行家庭财富管理
笔者从我国财富家庭的总量变化、我国现行政策变化以及财富家庭面临的法律风险等相关财富管理风险这三个方面,说明进行家庭财富管理的重要性。
(一)全国财富家庭总量、财富家庭数量逐年递增
根据《2021年意才胡润财富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国财富家庭拥有的资产总量达160万亿元,是中国全年GDP总量的1.6倍,比2020年扩大9%;这160万亿元的总财富中,有18万亿元将在1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49万亿元将在2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92万亿元将在30年内传承给下一代。笔者截取报告中不同资产量级的数据,将全国、北京及贵州的数据汇总如下:

数量/金额

600万(人民币)

富裕家庭

1000万(人民币)

高净值家庭

1亿元(人民币)

超高净值家庭

3000万(美元)

国际超高净值家庭

全国范围

508万户

206万户

13.3万户

8.9万户

北京

72.8万户

29.8万户

19700户

13400户

贵州

10600户

1490户

250户

150户

注:2021年不同体量的财富家庭数量均比2020年有所增长。


同时,根据《2021年意才胡润财富报告》,高净值家庭和超高净值家庭的类型如下表:

家庭型/类型

企业主

金领

炒房者

投资股民

高净值家庭

50%

30%

10%

10%

超高净值家庭

75%

/

10%

15%


(二)在实现共同富裕大背景下,国家对财富的税收监管更严苛
2021年8月17日,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同时,近年来,因偷税漏税被处罚的明星、网红案例逐年增加,比如邓伦案涉1.06亿元、郑爽案涉2.99亿元、薇娅案涉12亿元左右。而对明星网红的税收监管也反映出国家对财富监管的政策及手段越来越严苛。尤其在执行金税四期后,税收大数据愈加透明化,个人所得税将变成税收调节重点,届时,税届人士的笑谈将变成现实:往后余生,最了解你的是税务局。
(三)财富家庭更重视“创富”,易忽略“创富”“守富”“传富”阶段的法律等相关风险
笔者以企业主类型的财富家庭为例,列举财富家庭常见的风险如下:

财富家庭常见的法律等相关风险

风险大类

具体法律风险列举

第一类: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法律风险

(一)婚姻关系

1.婚前不做个人资产盘点,家底不清

举例:

(1)以家庭成员之外的资产代持为例:如个人突发意外,且家庭成员又不知晓的情况下,导致资产无法追回

(2)父母私自与子女名义购置房产或单方赠与子女资产,子女本人不知晓的,子女婚变时易发生争议

2.不做婚前财产规划,婚变时资产被稀释

举例:

(1)婚前持有的股权等其他增值空间大、投资时间长的资产,婚后增值部分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婚变时将被另一方分割

(2)婚前对拟结婚对象进行大额赠与,婚变时该部分无法追回

(3)婚前彩礼或嫁妆给付方式不当,婚变时资产流失

3.婚后不当引入配偶及关联亲属参与公司经营,易让公司日常经营权责不清、账目不清

4.婚变引发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公司上市计划推迟或无法上市

举例:

(1)民族品牌“真功夫”案,因董事长蔡达标与妻子潘海峰离婚,双方向中山联动和今日资本两家VC隐瞒婚变事实,且让各自的家族卷入对“真功夫”控股权的争夺战,导致“真功夫”无法上市

(2)“当当网”案中,因李国庆与俞渝婚变,且上演抢夺公章大战,导致夫妻一方被行政拘留

(3)“土豆网”案中,创始人王微与杨蕾婚变,杨蕾申请法院保全了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8%的股份,并提出股权分割,延误了“土豆网”在美国的上市进程,最终导致“土豆网”被竞争对手优酷兼并。并诞生出“土豆条款”

(二)继承关系

1.未在生前提前进行财产安排,遗产与债务未妥善处理,导致后代深陷继承纠纷

举例:相声大师侯耀文去世后,子女侯瓒与侯耀华等人陷入纠纷,且子女背负其生前个人债务

2.再婚家庭未提前进行财产安排,后夫妻反目成仇或家庭成员如配偶与子女之间发生纠纷

举例:如葵花药业关彦斌与第二任妻子张晓兰反目成仇的的悲剧

3.遗产分配规划不当,导致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继承人伪造遗嘱、杀害被继承人、遗嘱无效等情形

举例:如香港富豪龚如心遗嘱真伪的“世纪大案”

4.家庭财富传承方式不当,引发财富争夺危机,波及个人乃至家族名誉

举例:季羡林老先生去世后,子女季承与北京大学就其生前遗留文物、书画作品归属问题等对薄公堂

第二类:基于企业经营产生的法律风险

(一) 财产混同风险

1. 企业家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混同

2. 企业家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混同

3. 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

4. 企业家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

举例:

(1)企业家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为企业借款提供实物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

(2)公司经营过程中,将企业财产用于非企业经营的支出,如用于企业家个人支出、家庭支出、其他家庭成员支出等

(二)经营风险

1.企业股权设计设置不合理,如股东理念不合,则企业遇到重大事项无法决策,严重制约企业发展,甚至陷入发展僵局

2.企业人员安排上,任人唯亲,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管理层矛盾叠出,夫妻婚变时易形成对峙局面,内部分裂

3.企业对外投资时,轻信合作方画的“大饼”,未开展详细法律尽职调查、财税尽职调查,轻则无法回本,重则负债累累,牵连家族的其他企业发展

4.企业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或陷入侵权风险,举例如下:

(1)不及时申报已有知识产权成果,如生产型企业的专利权、技术发明、外观设计等

(2)发展初期,存在“傍名牌”行为,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著作权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可能产生刑事风险

(三)税务风险

1.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被内部举报或税务督查,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风险,举例如下:

(1)企业财务制作两套账或多套账

(2)虚开增值税发票、买发票进行抵扣

(3)签订阴阳合同用于避税

(4)利用关联交易避税

(5)购买艺术品、古董避税

2.未及时报税,被征收滞纳金等

第三类:基于家庭成员及个人产生的相关风险

(一)意外风险

1.企业家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易导致遗产继承无序、企业经营无序

因意外去世的企业家举例:

(1)“美一好”创始人林文钦启用“辅助驾驶”遭遇车祸,意外去世

(二)健康风险

背景:疫情后,高净值人群更注重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在此前,也有很多因健康问题遗憾离世的企业家,举例如下:

(1)“莲花资本”创始人邱浩,因疾病生命止于48岁

(2)“贝壳网”创始人佐晖,因肺癌于30岁离世

(3)“扬子江”药业董事长徐镜人,出差途中因心梗离世

(4)“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因心梗离世,导致对赌失败,遗孀金燕或陷入数亿元债务

问题列举:

企业家未建立健康管理防火墙,一旦病变,导致家庭及企业无法正常运转

(三)其他风险

1.家庭财产未提前安排,易导致家庭内部矛盾、并影响企业发展

如“苏享茂”事件

注:该表格中的相关法律风险和案例只做部分列举


三、常用的家庭财富管理工具
家庭财富管理需要多种工具并用,如法律工具、税务工具、投资理财工具等。现就家庭财富管理中的法律工具列举如下:

家庭财富管理中的法律工具

第一类: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工具列举(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列举)

(一) 婚前

1.婚前个人资产盘点

2.起草婚前财产协议

3.设计婚前财产分割整体方案

4.彩礼、嫁妆设计及落地方案

5.婚前同居债务、子女抚养解决方案

(二)婚内及离婚

1.起草婚内财产协议

2.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盘点

3.夫妻感情挽回设计及落地方案

4.子女抚养、探望方案设计与落地

5.夫妻财产分割设计及落地方案


第二类:家庭财富传承与规划中的法律工具列举

工具类型

具体列举

(一)赠与

1.隔代赠与:如祖父母、外祖父母通过赠与方式将房产、股权给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2.婚前赠与:如父母将相应财产在婚前就赠与子女

(二)继承

企业家可以根据资产体量、家庭成员结构、家庭成员需要以及其他关联人士需要,选择如下继承工具:

1.法定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之间,有些特殊资产如股权要慎重选择法定继承方式

2.遗嘱继承:可做到定向传承,避免传非所愿的境况

3.遗赠:在非法定继承人等之外,如祖父母对孙子女

4.遗赠抚养:一般在有特定血缘或非血缘关系之间形成

5.指定遗嘱执行人:需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无效

6.指定遗产管理人:如律师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成为遗产管理人

(三)代持

以不同资产类型举例,一般适用于身份限制等场景,有如下代持:

1.房产代持:适用于限购政策等场景,如借名买房等

2.资金代持:如将自有资金转移给家庭成员或非家庭成员代持

3.股权代持:此种类型比较多,但也极易引发纠纷

4.理财产品代持:如由他人代持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

5.其他资产代持:如艺术品、古董字画等

(四)保险

保险工具也因人而异,举例如下:

1.高端医疗险:被保险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主要家庭成员等

2.高端年金险:基于功能划分如教育年金、婚嫁年金、养老年金等

3.高端寿险

4.其他大额保单

(五)信托

以信托财产的对象划分举例,我国的信托分为如下类型:

1.资金管理信托

2.不动产信托

3.股权信托

4.保险金信托

5.文物艺术品信托

注:我国以资金管理信托为主,其他类型信托的成本相对高

(六)慈善

1.慈善基金会

2.慈善信托

(七)税收筹划

1.利用避税天堂

2.利用税收洼地

3.投资移民

4.利用CRS机制

5.利用税收居民身份


俗话有言道:“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当我们未感受到风险的存在时,我们就是风险本身。”,这几年,普通百姓和高净值人群都被新冠肺炎疫情这只“黑天鹅”不同程度折磨,轻则如伤风感冒,次之伤筋动骨,重则让人如脱胎换骨乃至大换血。因此,我们更需要直面家庭财富管理中的种种风险,把能确定的事项件件落实,把自己变成确定性,以抵御个人、家庭乃至家族可能遭遇的种种不确定性,确保基业长青。
注释
1晏智杰.西方经济学说史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2
2李满华,财富与财富效应相关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191-192
3金李、袁慰,《中国式财富管理》,中信出版集团
4【英】理查德.泰普勒,《财富的理想国》,人民邮电出版社
5 Böwing-Schmalenbrock,Melanie,Wege zum Reichtum:Die Bedeu-tung von Erbschaften,Erwerbstätigkeit und Persönlichkeit für die Entstehung von Reichtum,Wiesbaden 2012,S.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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