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乎“大民生”,小区物业服务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小区居民的幸福感。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业主主人翁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发生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日趋增多,如何妥善化解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恩怨情仇”,且看法官来调解。
物业服务谁来买单?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双方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小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
2021年9月起,业主李某以小区下水道飘散臭味严重影响居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遂将李某起诉至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的物业费及滞纳金共计1039元。
小区环境谁来负责?
因案涉标的额较小,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不交物业费就是因为物业公司太气人了,小区下水道没有经常疏通,我家就住在一楼,尤其是夏天,那味道严重影响我的生活。”业主李某说道。
物业公司则有不同说法,称公司每年都会疏通小区下水道,最近一次疏通是在2023年5月份,并提供了相应证据。
实地走访查“真相”
面对双方截然相反的陈述,法官到物业公司调取了该小区近三年来下水道疏通记录,实地查看了下水道水位以及社区的检查记录,走访部分小区业主。
通过比对物业公司疏通记录与社区检查记录,结合小区业主反映情况,证实物业公司确实在2023年5月份对该小区下水道进行了疏通,但也发现物业公司对小区下水道疏通间隔时间太长,导致污水水位过高,气味上飘。
查明上述情况后,法官对调解成功有了十足把握。
释法说理化纠纷
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小区整体环境的维护,需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物业公司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严格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接受并采纳业主对小区管理的合理化意见。小区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当及时交纳物业费,采用理性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物业公司为李某减免物业费339元,并承诺2024年3月份对该小区下水道进行全面疏通,业主李某当场向物业公司支付700元物业费。
法官说法
物业纠纷的症结归根结底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而物业费到位率就是这一关系好坏以及业主满意度高低的直接体现。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往往涉及全体业主和整个小区的公共利益,如果业主仅以小区卫生未打扫干净、下水管道疏通不及时等服务瑕疵,就简单拒付物业服务费,会对物业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小区管理造成影响,最终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若业主确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服务保障明显不到位等严重问题,法院可以视情形适当减免物业费。
以物业服务不满意拒交物业费?法院给你正确答案
作者: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来源: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小区物业服务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小区居民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