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与内地的密切交往,许多香港居民在内地都布置了不动产,关于香港居民如何通过遗嘱继承内地房产的咨询也明显增加了,因此,我们将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法律分析。
关于香港居民在内地拟定的遗嘱应适用何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根据上述法规来看,香港居民在内地订立的遗嘱并不适用内地法律,具体要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若遗嘱人为香港人,设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经常居住地为内地,那么遗嘱的形式要件及效力均适用内地法律。若被继承人设立遗嘱时的经常居住地与死亡时的经常居住地不同,则法院会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具体分析遗嘱的成立及生效适用何地法律。
若遗嘱无效或者不存在遗嘱,继承人作为香港公民应如何继承内地遗产?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约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若遗嘱中的继承遗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则动产与不动产所适用法律需要分开进行讨论。
(1)若适用法定继承,动产应该如何继承?
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三十一条,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因此,如果香港居民在内地遗留的是动产,如银行存款或股票,其继承应依照香港法律进行。
但是若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为内地的,则适用内地的法律。而想要证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则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在内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证据。
(2)若适用法定继承,不动产应该如何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若被继承人的房产都在内地,则关于房产的继承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但是要注意的是要明确被继承人的房产是否为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若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再进行分析,就被继承人的个人部分进行继承。
若各继承人为香港居民,对遗嘱的内容无争议,该如何继承遗嘱中所记载的遗产?
首先,如果香港居民留有遗嘱,并各个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的,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遗嘱认证,证明遗嘱的合法有效性。这一步骤对于处理遗嘱继承至关重要,无论遗嘱所涉及的财产位于何处。
其次,在取得香港高等法院的遗嘱认证后,需要在内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这通常需要提交相关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遗嘱认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
继承人持有有效的遗嘱认证和继承权公证书后,可以开始处理遗产分配事宜。如果遗嘱中对不动产的分配有明确指示,应按照遗嘱内容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过户登记,但是在继承不动产的过程中,会涉及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过户等手续,所以在继承遗产的同时还需要根据内地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才可以不动产登记过户。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香港居民在内地的不动产继承将按照内地法律进行。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关于香港居民遗嘱继承内地财产的法律适用分析
作者:孙峥律师团队来源: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随着香港与内地的密切交往,许多香港居民在内地都布置了不动产,关于香港居民如何通过遗嘱继承内地房产的咨询也明显增加了,因此,我们将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