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院:债权人不能对“名义股东”的股权强制执行!山东高院发文解答
名义股东债权人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一般债权,申请对名义股东名下登记的股权强制执行的,不属于“因商事外观主义而产生合理信赖”的善意第三人,其债权请求不能受到优于实际权利人的保护。实际出资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法院应裁定异议成立停止执行。
刚买的新房被法院查封,怎么办?
购房者所购房屋在其他案件的执行阶段被法院查封的,购房者可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对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申请审判监督程序。
业主委员会欠款,能否执行"业主大会"名下财产?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故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可视为是同一主体。在以业主委员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法院可直接执行业主大会名下的财产以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协议约定地法院却无管辖权!——律师教你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合同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协议约定争议发生时由一方当事人总部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其总部与合同争议无实际联系的,该条款约定无效,按法定管辖确定受理法院。
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为何仍被认定丧失“胜诉权”
权利人之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在《民法总则》施行之前,且按照《民法通则》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已经届满的,义务人已经确定取得了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该抗辩权不因《民法总则》的施行而消灭,故不再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新规定。
精选案例合辑之“诉讼程序”
作者:李慧来源:公司法研

重磅!最高院:债权人不能对“名义股东”的股权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