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我们总在生活中开玩笑,说广东人什么都吃,狠起来连福建人都吃。这当然是玩笑话,但是放在今天来讲却让人有些心悸,毕竟最近肆虐一时的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据说就是由于“吃野味”而引起的。
那么当我们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很自然的就会想到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将禁止吃野味列入立法,是否可能会避免肺炎病毒传染的悲剧在未来重演呢?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是,在目前现行的法律体系之内,是否有禁止吃野味的规定?
我们都知道,国家往往会通过设立某项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方式,来告诉国民不该做某一事,在“吃野味”一事上,的确也存在相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违法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将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同时,刑法还专门设立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这三个罪名罪名,用于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犯罪。
事实上,我们不难发现,目前来说国家法律对“吃野味”的管制,更多的是基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野生生态的出发点而进行的,也正因为此,目前法律也并非禁止一切“吃野味”的行为,而是禁止吃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及来路不明、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而即便是被规定如刑法,这些涉及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也并不少见。就拿【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来说,截止目前,数据显示2019年司法系统就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这一罪名作出的裁判文书就有1157份,且呈逐年上涨的趋势;而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的司法裁判文书有669份,可见野生动物保护的形势仍然严峻。
法律是否能够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使得人们摒弃吃野味的陋习呢?显然是可以的,但是法律能否禁绝吃野味的这种行为呢?我想这是难以实现的,不仅法律不能,恐怕目前也没有其他手段可以。
如果有一种手段可以杜绝吃野味,那么基于这种手段的原理,我们也能找到杜绝其他犯罪的方法。然而现实告诉我们,即便是宣传力度大如杀人偿命、酒驾入刑,每年的谋杀案和危险驾驶案数量仍然不在少数。
刑罚不能禁绝犯罪。即便可能会面临这个国家里最严重的刑事处罚——死刑,每年司法机关处理的故意杀人案件仍然数以万计。
人类到底有没有可能消灭犯罪呢?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犯罪学的经典讨论课题。有人认为,犯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不以政策的意志为消灭,但是政策可以刺激或抑制犯罪的增长。
只要有贫富悬殊,就有可能有针对财产的犯罪,只要有人没有配偶(或者没有固定的性生活),就有可能会有强奸犯罪——但是,我们反过来想,即便我们消灭了贫富差距,难道就不会有经济犯罪了吗?难道人人都能成家,强奸犯罪就会灭绝吗?这显然是不符合我们对当前实际情况的认知的。
那我们就什么也做不了了吗?那也不是。我们唯一能做的,恐怕就是抑制犯罪率的增长,并采取有效政策将其降低。而抑制犯罪率的有效方法,归本溯源实际上就是通过加大犯罪打击力度,从而提高犯罪成本;通过提高犯罪量刑,实现刑罚的威慑。
在打击毒品犯罪中,这两点被很好的体现了。
警方通过打击毒品犯罪,使得市面上的毒品日趋变少,毒品获取的成本日趋增加,贩毒市场日趋内卷化,毒品犯罪和交易的成本不断增加,通过毒品来盈利的空间越来越小,最终会急剧压缩毒品销售的市场,使得越来越少的人在毒品犯罪中受害。
当然,要消灭一项犯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不把这项行为认定为犯罪——例如旧《刑法》曾经规定的投机倒把罪,在被取消之后,一些商业上的投机行为便不再被认定为犯罪。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认为“投机倒把犯罪”已经完全禁绝,因为“投机倒把罪”的取消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管控投机行为,而是我们有了更细化的法律制度,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策调整市场趋势、打击经济犯罪。即便是如今,某些投机倒把行为仍然会被指控犯罪,最典型的莫过于非法经营罪。
聪明的各位读者肯定很快就明白此中的道理——因为投机倒把行为即便是在现在,仍然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们采取更加细化的应对措施,既实现了对危害性大的投机倒把行为的打击,也避免因对正常商业行为过多管束而影响经济发展
回到我们今天说的主题,立法能否禁绝“吃野味”?我想那是不行的。什么时候“野味犯罪”会被完全禁绝呢?我只能武断的作出一个结论:当有一天,人类社会的科技足以避免野生动物的灭绝,并且能够避免进食野生动物而产生高传染性的疾病,那么在这个时候,进食野生动物也就不再具备危害性,也就不再会成为一种犯罪,而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所谓“吃野味犯罪”,也将会正式进入历史。
当然,这个时间可能会很长,甚至是否能够真实实现,也都是一个未知数,所以现今来说,我们很可能会得出「犯罪无法消灭」这个结论。
如果「犯罪无法消灭」的结论,让你感到气馁的话,别担心,因为「如果真的有魔鬼,那一定真的有上帝和天使」。
能否通过立法来禁绝吃野味的行为?
作者:叶东杭来源:辩护人叶东杭

根据新华社消息,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