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作为申请仲裁的证据,注意要点!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引言 微信除了聊天交流,还具备付款转账等功能,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渐增多,而在仲裁中作为证据使用也越来越多,那么在仲裁过程中如何使用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才能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引言
微信除了聊天交流,还具备付款转账等功能,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渐增多,而在仲裁中作为证据使用也越来越多,那么在仲裁过程中如何使用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才能确保证据的有效性?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微博、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均属于电子证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
当事人在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要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以及完整的聊天记录。
温馨小贴士一
不要轻易删除记录。电子数据并不意味着打印出来,或者手机截图之后,大家就可以放心“删记录”了。电子证据作为新型的证据形式,相对传统的证据来说可篡改性比较大,因此,如果想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在无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要注意一定要提供原始载体;同时要证实微信聊天的对方就是案件对方当事人,即要证明对方当事人是该微信号的使用者;最后,原始载体上的聊天记录应当保证完整性,不能随意选择删除,否则完整性将被质疑,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信。
温馨小贴士二
个人账单可导出。在司法实践中,但凡涉及双方微信钱款往来的纠纷,都需提供具体的微信转账记录明细作为证据,以往许多人通过对微信转账页面截图的方式保存证据,然而在双方存在多笔钱款往来的情况下,该种方式费时费力,且证据效力有可能无法得到认可。鉴于此,微信也是新增了个人微信账单导出功能,当事人可以直接导出个人账户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并加盖腾讯公司的公章(电子章),方便当事人自行取证。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照下图:


微信:我→支付→钱包→账单→右上角三个点→账单下载→用作证明材料→近3月→输入邮箱地址→完成→登录邮箱下载打印→密码见微信提示
ps:支付宝也同样可以
支付宝:我的→总资产→服务→资产证明→余额收支明细→请选择时间→最近六个月→完成→输入邮箱→发送→登陆邮箱下载打印
示范仲裁条款
如果您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请别忘了在合同中签订有效的仲裁条款,临沂仲裁委员会热忱欢迎境内外社会各界人士选择临沂仲裁委员会解决争议。
一、仲裁条款(适用于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订立仲裁协议):
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
(2)……
二、仲裁协议书(适用于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双方于发生争议前后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因××合同(协议)发生的或与××合同(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提请临沂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温 馨 提 示
当您收取(出具)借(欠)条时,请注明“产生纠纷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主动选择仲裁方式便捷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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