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房地产广告这么发布就对了~

来源: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15年9月新《广告法》颁布实施,2016年2月起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再度就房地产广告作出严格规范。 那么房地产商该如何更好的宣传,消费者如何避免陷入虚假广告的陷阱。

2015年9月新《广告法》颁布实施,2016年2月起实施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再度就房地产广告作出严格规范。
那么房地产商该如何更好的宣传,消费者如何避免陷入虚假广告的陷阱。
永嘉信房地产业务部大状们结合《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及实践中易发生的问题,对房地产广告的要求、规范进行了整理、总结。
发布原则
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得发布虚假广告
需提供的有效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它主体资格证明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
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广告内容规范
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广告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广告中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广告发布行为规范
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价格规范
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有奖销售和附礼品销售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广告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
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权属有争议的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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