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涉税四大疑问

来源: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税

文章摘要
导言 劳动争议纠纷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纠纷类型之一,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最终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一些企业往往会忽略与之有关的税务处理问题。

导言
劳动争议纠纷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的纠纷类型之一,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最终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一些企业往往会忽略与之有关的税务处理问题。笔者现就企业在处理劳动纠纷过程中涉及的经济补偿金涉税问题予以分析,以帮助企业合规经营,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1、经济补偿金对哪些税种有影响?
(1)、针对个人所得税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根据协议约定或裁决书、判决书规定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可能需要缴税的,主要涉及的税种为个人所得税。且一旦该经济补偿金达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标准,企业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超出规定范围的经济补偿金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当前执行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深圳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为494262元(含本数)。即在当期深圳地区,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494262元,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因此,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的营业成本。
2、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税前还是税后金额?
劳动争议纠纷裁决书、判决书上载明的金额,究竟是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这是司法实践中容易发生争议的地方,这直接关系到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是否需要事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再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劳动者。
通过同类型案例查询,例如在(2020)粤0305执异350号案例中,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当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补偿金时,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相应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本质是劳动者应当向国家缴纳的税款,该税款实质也应当来源于劳动者,故执行法院对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查证属实后,应当将该款项列为用人单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款项的组成部分。故本案中,公司在向陈某补发工资、奖金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知,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应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金额为税前金额,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在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再将剩余金额支付给劳动者。对此,在(2020)粤03执复6号案例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亦持相同观点。
3、劳动关系已解除,企业还应当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吗?
按照我国的税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时应事先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换言之,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采取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间接模式,用人单位系扣缴义务人,且该扣缴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义务,若扣缴义务人违反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惩罚。
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实际上也同时解除,此时企业还需要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吗?
在上述提及的(2020)粤03执复6号案例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问题持肯定意见,且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作如下理解:一方面,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给付相应金额的义务;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对国家负有从其应给付劳动者的款项中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由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本质是劳动者应当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因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质也应当来源于劳动者。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税款,应当视为是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款项的组成部分。
所以,即使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企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仍需履行法律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因为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经济补偿金款项包含了用人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的税款,二者并不冲突。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赔偿金是否需要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我们得知,当经济补偿金高于规定标准时,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否也适用该规定呢?
就此,司法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适用该规定,因为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本质上都属于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收入,二者的区别更多体现在企业支付赔偿金往往主观上是有过错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不同于经济补偿金,现有法律规定并未对此进行规定。况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性质上属于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同于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时所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属于个人应税所得项目的内容,因此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小贴士
瀛尊税务律师建议,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时,除了考虑案件本身的民事问题外,切勿忽略与之相关的税务问题。
1.企业应及时及时聘请专业人士,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案件情况进行申报纳税,避免在税务环节“掉链子”。
2.如根据规定企业应当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建议企业就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明细提前与劳动者进行书面确认,并在完成代扣代缴手续后保存好相关完税证明,以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
3.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纳税问题,在目前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建议企业结合所在地区的司法实践、裁判规律灵活应对,亦可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按照当地的合规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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