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筑起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网”,但仍有不少人为了尝尝野味非法捕猎、食用野生动物,孰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基本案情
在天津市禁猎期内,王某、方某以食用为目的,利用禁捕工具在某荒地内非法猎捕46只野生鸟类,并致其死亡。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并扣押死体鸟类、诱鸟器、捕鸟网,手机等。经认定,该46只野生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13800元。案发后,二人已将因捕杀野生鸟类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款13800元提存至公证部门。
北辰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方某犯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情况
北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方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鉴于二人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提存赔偿款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王某、方某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各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刑罚,作案工具依法没收。另,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的犯罪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判决二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138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依法判决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对打击犯罪、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高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意识具有较好警示教育作用,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守护生态系统平衡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充分发挥了司法的引导、教育、惩戒功能,用司法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野生鸟类”不好吃!莫因贪食获了罪
作者:刑庭来源:津辰法声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筑起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网”,但仍有不少人为了尝尝野味非法捕猎、食用野生动物,孰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