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庭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方式。仲裁制度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环,是我国当前最接近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也因其具有高效、保密、灵活等优势,成为了不少当事人的首要之选。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类似于诉讼程序的上诉、再审等环节,因此仲裁也因其“一裁终局”的特点而受到一定的质疑和挑战。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其应当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根据我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救济的方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还有一个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笔者在工作中遇到较多的是当事人以“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本文将结合笔者办理的一个仲裁案件,谈谈以“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一些注意事项。
案例
A公司与B公司签署了《劳务外包合同》,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B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时间为一年,工作不满45个工作日的,按21元/小时的标准支付;工作满4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按23元/小时的标准支付。每月的劳务派遣费用应于下月底前支付,A公司需在支付前将发票开具给B公司,否则B公司有权延续付款,无需承担责任。合同签订后,A公司即按约派遣劳务人员至B公司处,实际用工三个月,产生的劳务派遣费用310893.6元,但B公司在支付了98687元后就一直不肯支付剩余费用。
A公司提供了双方工作人员在微信中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考勤表以证明劳务派遣费用的实际金额,B公司称聊天记录存在双方身份不明、有明显错误、无正常交流内容等问题,但其核对原始载体后又对微信聊天记录的主体、内容形式上的真实性无异议,且其亦未能提供足以推翻该聊天记录证明内容的证据,故仲裁庭认定A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考勤表真实有效,A公司已按约提供了劳务外包服务,B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劳务费用。
本案裁决书送达双方后,B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事实和理由:一、涉案仲裁违反法定程序:1.第一次开庭,B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劳动合同、保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A公司承认提供,仲裁员也同意了,但在第二次开庭时A公司又拒绝提供,仲裁员也未要求其提供,明显偏袒有违程序。2.第一次开庭,仲裁员要求B公司提供与其他劳务公司的合作资料,B公司提供了,但仲裁员并未采纳,既然不采纳,为何让B公司提供,且仲裁员并没有实际调查。3.双方当事人同时提供了关于B公司实际营业地点和真实性的照片证据,双方证据明显有一方造假,仲裁员也没有调查。4.A公司合同签订的授权人身份,仲裁员也没有核实。5.A公司的证人与B公司是供应商和客户关系,存在利益关联,仲裁员依然认可其证人身份。6.仲裁委采纳的最重要的证据是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但对聊天双方身份未核实,也未调查。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B公司主张涉案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应予撤销。对此,本院认为,法院认定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需具备两项基本要件:第一,仲裁程序确实违反仲裁法、仲裁规则以及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特别约定;第二,必须影响到了仲裁的公正审理。而仲裁庭是否采纳某项证据、或是否对某项事实进行调查,属于仲裁庭依据仲裁规则自行裁量的范畴,不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范围,故对于B公司提出的涉案仲裁违反法定程序的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B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且该裁决亦未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B公司请求撤销裁决书的申请。
规范索引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02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情形。
无锡仲裁示范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无锡仲裁补充仲裁协议如下:
因××纠纷,现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以“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标准
作者:黄蓉来源:无锡仲裁委员会

前言 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庭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