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尽抚养义务,成年子女是否应当支付赡养费?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裁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裁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开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甲系李某乙、李某丙的父亲,李某乙与李某丙依法应当对李某甲履行赡养义务,遂判决二人各自每月支付李某甲相应赡养费。
法官说法
婚姻家庭关系具有伦理道德性,不能适用等价交换的理念,而是需要体现保护弱者的价值取向,故不能按一般民事行为中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关系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确立了抚养义务与赡养义务的法定性、强制性和无条件性,且二者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和对价关系。当父母需要赡养时,即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为保障父母现实的生存利益,成年子女也不得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付赡养费。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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