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邓紫棋在微博官宣推出重录专辑《IAMGLORIA》,这张专辑收录了《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12首新版本的经典旧作。在长文中,邓紫棋表示:“这不是一个复仇的故事,而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复得的故事!”
2006年,15岁的邓紫棋被前公司蜂鸟音乐相中签约。签约的十余年间,邓紫棋发行了《G.E.M.》《18…》《MySecret》等多张专辑,收获了无数听众。而在2019年,邓紫棋宣布与蜂鸟音乐解约,双方就此拉开了这场漫长版权纠纷的序幕。2024年1月,蜂鸟音乐发布版权声明,宣称拥有邓紫棋创作的103首歌曲的录音、词曲版权独家所有权,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而日前,邓紫棋在微博中透露,自己已经超过6年没有收到旧歌的版税了。
由于诉讼在香港进行,邓紫棋的团队一直只有熟悉香港特区和普通法系版权法的专家,一位熟悉我国大陆版权法的专家为这件事带来了转机。邓紫棋曾于14岁加入 “香港作曲及作词家协会”(CASH)。根据协会规定,所有她所创作歌曲的 “公开表演”“广播”“网络传播” 等权利都已交由CASH代管,并且在她与前公司所签的合约中也注明,这些由CASH持有的权利,全部不属于前公司。这意味着,无论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传播权等公开播放的权利仍然属于邓紫棋。同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制度, 除了《新的心跳》和《童话休止符》两张专辑外,蜂鸟音乐在其余作品首次录制或发行时均未表示禁止他人录音使用。也因此,邓紫棋终于得以重录专辑。
IP守护人有话说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的李淑惠律师告诉我们:
1、为什么歌曲的版权不属于邓紫棋?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但是对于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四类著作人身权以外的财产权利,作者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即第三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取得歌曲版权中的财产权,并为此向作者支付报酬。
按照蜂鸟音乐公司此前发布的声明,蜂鸟音乐公司与邓紫棋之间就歌曲写作及录制签订了两份合约,根据合约约定,蜂鸟音乐公司拥有在合约生效期间所有由邓紫棋制作或与邓紫棋合作制作的任何音乐作品及录制的版权,以及某些其他商标及知识产权。故从该声明来看,蜂鸟音乐公司通过合约约定的方式取得了邓紫棋创作的歌曲版权,邓紫棋则保留了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并有权从蜂鸟音乐公司获得报酬。
2、邓紫棋并未“拿回版权”的情况下,为什么能对专辑进行重录?
邓紫棋在未拿回版权的情况下重录专辑的主要法律依据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即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
“法定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时,无需事先获得著作权人许可,但应依法支付报酬的许可制度。设计该制度的核心目的是在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降低作品传播和使用的交易成本,避免因个别权利人的拒绝许可或高额许可费阻碍知识的广泛传播,实现“保护原创”与“促进共享”的动态平衡。除了上述“录音制作者使用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外,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编写出版教科书”、“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等法定许可情形。
结合上述法定许可的规定,邓紫棋虽然没有拿回版权,但鉴于其此前创作的歌曲均已被录制为录音制品,且除个别专辑外,大部分作品没有不许使用的声明,故邓紫棋可以依据法定许可制度对专辑进行重录,而无需事先获得蜂鸟音乐公司的许可。另外,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前述著作权人发布的不许使用的声明,需要在该作品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时声明,故蜂鸟音乐公司即便在2024年1月补发了版权声明,但事实上也无法阻止邓紫棋重录的行为。
3、泰勒·斯威夫特也曾重录专辑,二者的重录性质一样吗?
从目前的公开报道来看,二者的重录性质并不相同。
据媒体报道,泰勒·斯威夫特自2006年起与Big Machine唱片公司签约,并录制了她早期的6张专辑,包括《Red》《1989》等等。这些专辑的母带(录音)版权归唱片公司所有,但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仍归属于泰勒·斯威夫特。因此,与邓紫棋不同的是,泰勒·斯威夫特本身即享有歌词、旋律的版权,有权授权或禁止他人使用她的歌曲。但因美国大多数唱片合同中会规定,艺人签约期间歌曲的母带(录音)版权归唱片公司,且艺人离开后的一定年限内(例如5年、10年、15年等),不得重录原曲。所以,泰勒·斯威夫特在重录歌曲时受到合约中的“不重录条款”的限制。泰勒·斯威夫特遂等到合同限制期过后,开始重录专辑。
根据上述情况,泰勒·斯威夫特重录专辑的权利来源于其本身享有的词曲版权,而邓紫棋重录专辑的依据则为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二者性质并不相同。
由于歌手在发展初期与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客观存在的地位差距,很多歌手签约时并没有太大的谈判和选择空间,更遑论对自身权利的捍卫,但是这不代表可以忽视合同的重要性。艺人们如果能提前找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中的“陷阱”有所了解,在了解的前提下进行选择,并提前做好预案,避免一无所知地走进合约,也能稍微掌握一些主动权。苏打绿、霉霉、邓紫棋等人经历的版权之争,是前车之鉴,也是成熟音乐人对于整个音乐行业不合理合约的抗争,为众多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后续这场版权纠纷将会走向何方,我们将持续关注。
邓紫棋重录专辑背后:6年版权纠葛如何出现转机?
作者:李淑惠来源: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

最近,邓紫棋在微博官宣推出重录专辑《IAMGLORIA》,这张专辑收录了《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12首新版本的经典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