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医能否开西药

来源:海坛特哥

文章摘要
时至今日,关于中医是否可以开西药的争论未曾平息,无论是法律界还是医疗界对此也是见仁见智。2007年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有一则题为 “中医该不该开西药?”的文章,引来了众多人的关注。

时至今日,关于中医是否可以开西药的争论未曾平息,无论是法律界还是医疗界对此也是见仁见智。2007年10月20日《北京青年报》有一则题为 “中医该不该开西药?”的文章,引来了众多人的关注。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医院2007年10月11日的通知写明,从即日起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允许开具西药处方,小医院出台一份文件,何以引起大波澜?笔者拟从中医“该不该”开西药、中医“能不能”开西药以及中医应当如何来开西药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一、现有观点梳理
关于中医能否开西药的问题上,各方有理性分析,也有感性吐槽,归纳起来可分为支持派、反对派与折衷派。
(一)支持派
认为中医可以开西药,有如下理由:
1、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中医医生不能开西药处方,只要医师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守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即可。
2、站在患者的角度,患者关注的是治疗效果,而不是具体的治疗手段。医生的职责是给患者治病,无论西医还是中医,关注疗效也应甚于关注手段,而划分中西医的依据应该主要在于哪个为主、哪个为辅。中医与西药的决然分裂,极可能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违背了医生治病救人的职业道德。
3、目前从我国中医院校的课程设置上来看,在大三之前学生会学习较多西医基础方面的知识,同时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也对西医基础理论有所涉及,应该说国家是鼓励和支持中医适当使用西医手段进行诊疗的。
(二)反对派
认为中医不可以开西药,有如下依据:
1、国家执业医师分为四个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其中,在中医类别下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两种,这里已经将中西医加以区分了,所以如果单纯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就不具备开具西药的资格。
2、“中医禁开西药”可以迫使广大中医提高医疗水平,让一些中医无法通过频开西药来掩饰自己的中医知识不足。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中医药生命力及其价值的一种考验,经受住这种考验将是对“取消中医论”的最有力回驳。
(三)折衷派
认为中医可以有选择地开具西药,理由如下:
中医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传统中医和现代中医,前者运用五行学说和阴阳学说,采取中医手段开方治病,绝不考虑使用西药及手术;后者则可以在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的前提下,不拘泥于诊疗手段是中医还是西医。我暂且称该类观点为折衷派。
二、关于中医该不该开西药
(一)从医生治病救人的工作本质来说
面对疾病,中西医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中医开具西药,那必然是医师经验与学识共同作用所做的选择,无论中医还是西医对自己的诊疗效果负责是第一追求,比如细菌性感冒,伴有发高热时,中医师辅以西药治疗退热效果更好;急性阑尾炎,中医药对它没有很好的方法,而西医的手术切除是最快最完善的治疗手段。如果固守中西医严格分家的理念,只能说是医疗技术的“返古”,是医学的退步,是本末倒置的行为。
(二)从医疗机构贯彻 “患者至上”服务理念的角度来说
如果一刀切认为中医坚决不能开具西药,患者需要从中医科再转到西医开药,那么其不仅会增加患者就医的时间成本,重复排队,还会加剧“看病难”的程度,甚至延误病情;尤其针对一些需要长期服用某种西药和中药的患者来讲,原本就诊中医时可以同时开具的西药,却要重新去找西医开,这从一定程度上也制造了新的医患矛盾点,降低了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
笔者认为,医生最根本的职责是要给患者治病,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都应以疗效为主要目标,而不在于采用何种手段。如果中医认为西药更有利于患者的治疗,那么应该开具西药,以治愈患者为首要目标。
三、到底中医能不能开西药
首先,目前我国确实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中医开具西药,《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对中医师使用西药及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诊治疾病也没有做出限制。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共同提高,推动中医、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所以笔者认为经注册的中医在执业地点是具有开具西药处方权的。
四、中医应当如何来开具西药
虽然中医可以开具西药,有必要性也有合法性,但是从学术专业的角度来讲,对这种行为应该有一定的法律约束。
首先,中医院校虽然也开设西医基础课程,但是学习的深度毕竟不如自己的中医专业,学习的精度也不如西医专业。所以中医在选择给患者开具西药治疗方案时,必须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方案的选择对疾病的治愈明显优于中药方剂。
其次,参照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非处方药是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对于那些可自我认识和辨别症状,并能自我治疗的疾病,消费者可通过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或药师后自己使用。因为非处方药都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具有疗效确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通常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造成体内蓄积中毒,不良反应发生率低,所以笔者认为,可以明确规定这类西药中医是可以开具的。
最后,对于某些特殊药品,比如麻醉药,精神类药等,容易使人具有精神依赖,使用不当极易成瘾,管理不当会造成社会危害。为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医师开具此类药品需要遵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笔者认为应当规定:只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且属于精神心理科的中医才能开具该类西药。
总之,医学是一门兼收并蓄的学科, 中医针对全身情况,运用中医理论辨证施治,西医针对具体问题科学地具体处理。在宏观和微观、现代和传统领域双管齐下,共同合作,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科学的中西医结合必须要经得起科学实验和临床实践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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