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杨某甜父亲杨某被立案调查——谈谈公职人员的法律禁区!

来源:丰国律师

文章摘要
近期,明星黄杨某甜因“天价耳环”有关情况引发社会关注,雅安市成立由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其父亲在雅安工作期间及其涉雅安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近期,明星黄杨某甜因“天价耳环”有关情况引发社会关注,雅安市成立由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其父亲在雅安工作期间及其涉雅安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背后究竟有哪些法律禁区?

一、关于违法经商部分
根据《公务员法》第44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59条规定,“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61条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于处分。”
其中包括不得独资或伙同他人投资、合作经营商业公司,不得私下以各种形式承包、租赁和受聘经商,严禁从事中间人行为以获取利益,同时也不得参与任何盈利性质的活动,以及在企业或其他盈利性机构担任职务。公务员常见的经商形式包括两种:其一直接参与,即公务员本人直接开办企业或者参与经营;其二间接参与,即指的是利用配偶、子女等名义经商,自己为幕后操控。
对于公职人员在职期间经商所得是否予以没收?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3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职业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其在职期间是否可以从事兼职工作,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的实现,更涉及公共利益的保护。
二、隐瞒违法生育二孩
2016年之前国家未全面放开二胎政策,16年后开始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在此之前超生二胎则违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3条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若在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过程中故意隐瞒违法生育二孩的事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公务员身份的行为,可依据相关规定,可以撤销录用、取消考试成绩,并依法追责。(《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公职人员辞去公职后从业限制
(一)时间限制
对于领导成员及县级以上公务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普通公务员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共职务的公正性,防止可能的利益冲突与投机行为,且辞去公职的国家人员需向原单位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承诺遵守从业限制规定。
(二)行业限制
不得在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或从事相关营利性活动;对于特定岗位,即曾在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等关键岗位任职的公务员,离职后从业限制更为严格。
离职公务员违反从业限制规定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受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受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于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限制的规定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法律界定?
对于公务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可能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其中财产包括个人拥有、控制或使用大额财产,且未能提供合理合法的来源和解释;对于“不能说明”,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的;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的;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
公务员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其一证明财产来源合法,如提供收入证明、投资收益证明、财产继承证明等;其二证明财产来源于职务无关,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并非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其三证明财产来源与违法犯罪无关,如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财产来源不是通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手段获取。
公务员离职不等于免责,根据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已经辞职、退休或者已经离职的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职务违法行为继续调查追责。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言行关乎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时刻保持清醒、谨慎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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